豈能只是 OIA 2.0: 「起底」經文,「起底」自己

豈能只是OIA?

差唔多卅年前,初信主的我就參加教會的 OIA 歸納性查經班。作為一個初信者,跟著導師去 O 完 再 I 跟著 A,都真係學到野,增進了不少《聖經》的知識。但唔知點解,這種讀經及釋經方法總是給我一種「硬蹦蹦」的感覺。閱讀《聖經》的認知模式,亦跟我日常生活的方式,有點格格不入的感覺。

後來,我認識了敘事神學,才發現詮釋經文的關鍵,不單是歷史文法字義 (historical grammatical lexical),還有是經文潛藏的故事前設 (narrative substructure)。簡單來說,就是任何人的說話、報導或文章,其實背後都有一個以「故事模式」存在的「底牌」,去主導表面可見的邏輯。

歷史文法字義的查經步驟,嘗試客觀抽離地觀察一段經文 (Observation),誠然是一份對經文的尊重。但作為一種意識形態,它有一個危機,就是以為解釋一件歷史事件或一段經文,其最理想模型就是一個可客觀論證的科學實驗 (verifiable interpretation)。在這種世界觀的影響下,解經就越發演變成理性的練習,詩歌敬拜就是感性的釋放。這樣比下去,解經就成為了一種「無人性」的屬靈機械操作。

解經就成為了一種「無人性」的屬靈機械操作

當然這並不是說,所有實踐 OIA 的釋經,都會變得這樣理性。無錯,去到最尾的部份 (Application),釋經者仍然可以跟經文「發展感情關係」。但由於原則上 Observation (觀察) 及 Interpretation (解釋) 與釋經者的處境及狀態無關,釋經的「遊戲規則」就變得與當代處境無關。這種「遊戲」的好處是,釋經結果似乎與真理「永恆不變」的性質吻合,但卻忽視了聖靈在每個時代有其獨特的引導。難道我們不曉得,在教會二千年的歷史裡,個別經文都曾有多種的詮釋結果 (interpretative result)?當中部份的解經當然有錯謬,但若將所有的釋經差異都看之為「我啱就是你錯」,其實是狂妄自大。忽視了經文,在帶有規範的原則下,是可以合法地擁有「多重意義」(a surplus of meanings) 的。

另一方面,從實際的操作上,釋經者在詮釋經文時,實在難以避免將自己的前設理解帶入詮釋當中。若強行以為自己能夠放下所有前設理論的詮釋,更有可能衍生兩個可怕的極端。在一端,詮釋者以為自己的解經是絕對的,其他人不容挑戰。在另一端,當聽眾察覺整個詮釋遊戲都帶有主觀成份時,就會反過頭來以為真理都是虛假,世上根本沒有合情合理的釋經以至真理。前者將遊戲「據為己有」,有佢講無人講;後者則會將釋經看為「權力遊戲」。釋經只是一場 Game of Thrones,真理只是一個 construct!

前者將遊戲「據為己有」,有佢講無人講;後者則會將釋經看為「權力遊戲」。

敘事神學看到的解經,並不是這樣。敘事神學詮釋的焦點,不只是經文意義,更是詮釋者建構自己「個人身份」(personal identity) 的過程。探索經文的敘事演變(例如《新約》經文中的《舊約》引用),與更新生命潛藏的敘事身份 (MBTI 及 九型人格在此都會有幫助),變成了一個連貫的步驟。當我們的個人故事 (personal stories),與某個特定信仰群體的故事 (community story) 連結,並藉此與上帝的宏大救贖的故事 (God’s overarching narrative) 匯聚時,我們就在故事的經驗世界裡與那位超越萬有的創造主相遇,認識祂,別人及自己。當我們晝夜思想上帝的話,我們不只是吸收知識,而是投入基督的故事 (participate in the story of Christ)。過程不是先頭腦後行動,而是一種「視野的融合」(fusion of horizons),是心意的更新 (μεταμορφοῦσθε τῇ ἀνακαινώσει τοῦ νοὸς, 羅十二2),是故事的改寫。

探索經文的敘事演變,與更新生命潛藏的敘事身份,變成了一個連貫的步驟。

從此,屬靈旅程由心底出發,穿越分析,再回歸心底。有什麼框架可以勾劃呢個軌跡?Ricoeur 的 Threefold Mimesis (三重模擬)。

葉應霖的報導結束。下回繼續講。

(圖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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