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mento》:記不起.忘不了


作者:Finn


Christopher Nolan的新片《Tenet》(2020)快將上映,電影以乎是關於時間倒流,這不禁令我想起導演的成名作《Memento》(2000)。

當年Nolan憑此片一鳴驚人。沒有大IP(如:Batman)作號召,沒有budget搞大場面或大爆破(如:《Inception》(2010);《Dunkirk》(2017)),但精心的佈局,破格的說故事方法,絕對是燒腦電影典範。


故事講述主角Leonard,因撞破歹徒入屋行劫,雙方搏鬥間撞傷頭部,醒來驚覺太太被先姦後殺,自己亦患上非常特殊的失憶症,就是無法再建立長期記憶,所有新事物只能在意識裡面停留十數分鐘,若不寫下來、拍下來,轉眼就會忘記。面對這麼嚴重的障礙,本應只能長期住院,但主角一心要找出真兇,於是踏上尋仇報復之旅。

電影涉及多於一條時間線,並且全片以倒敍形式進行,結局出人意表。網上有不少關於電影佈局與運作的分析片,Nolan亦曾圖文並茂地解釋電影的時間線如何發展,固中的玄機一目了然。但若看電影本身是一個「經歷」的話(即所謂的movie experience),那麼這是絕對係值得「親身體驗」的電影。因為Nolan選擇了的說故事方式,不是固弄玄虛的點子,而是 – 借用Bauhaus設計學院的座右銘:「form follows function」– 藉故事倒敍重構這形式(form)去帶出他想探討的主題(function):「我們的記憶可靠嗎?」

起初目睹Leonard每次與人相遇都需要重新介紹自己的病況(縱然那已是第N次他遇上同一個人),每有新事物都需要用polaroid拍下、用紙筆記下,一身紋身為要無忘兇手線索,很難不叫人同情。不過,隨著故事發展,觀眾自不然會問,單單將所見所聞壓縮為一張或矇或清的相片、將複雜的人生經歷以一兩句隨筆作總結,這樣的「記憶結集」,真的可靠?按著如斯碎片化的線索,真的可以緝兇?或者更令人不安的是,Leonard的病後習慣,其實只不過是我們記憶活動的極端縮影。

近年不少心理學研究都指出,人很容易高估了記憶的可靠性。我們會以為自己的記憶很客觀,然而記憶往往受環境與情緒影響,我們對時間流逝的多寡時有錯判,因記憶本身就是十分選擇性。人會在記憶中加入自己的想像重構,但卻以為真有其事。我們越重複地回憶一件事的某一些細節,便越容易忘記那件事裡面的其他細節,直至我們以為事情「從來」也是如斯這般發生。這並不是什麼病態心理現象,而是人之為人,很普遍的記憶運作模式。只要我們能夠謙卑承認,記憶原來有一定可塑性與不定性,並不是我們作決定或自我認識的「唯一權威依據」,問題就不大;可是,主角卻完全忽略了記憶的限制。

只要我們能夠謙卑承認,記憶原來有一定可塑性與不定性,並不是我們作決定或自我認識的「唯一權威依據」,問題就不大

Leonard的遭遇值得同情,但不代表他是個可靠的敍事者(narrator)。倒敘的舖排讓觀眾一方面重構他的遭遇,同時見證著他如何在有心與無意之間,「選擇性」地將經歷的「所謂重點」記下。他不住受自己的「主調故事」– 就是太太遭害,務必要尋兇– 所引導,以這角度及不住流變的情緒去整理、總結眼前的經歷,而每一個簡短不完全的總結,就成為他下一刻的「事實」,一堆他認為絕對可靠、可以賴以為生、甚至可合理化地傷害他人的「真相」與「理據」。故事高潮來自一個由Leonard受傷以後一直與他同行的朋友。在兩人的罵戰中,友人直斥主角並非想要真相,任何不切合他認為是真的「事實」,他都會拒諸門外,任憑下一刻的自己去忘記真實發生過的事。友人的一句說話特別有意思:「Great story gets better every time you tell it(好的故事總是越重溫越美好)」- 這正好總結主角受傷後的人生。他有的不是事實與真相,只是謊言與故事。

在兩人的罵戰中,友人直斥Leonard並非想要真相,任何不切合他認為是真的「事實」,他都會拒諸門外

友人的提醒,本可讓Leonard重回正途,然而他卻選擇忘記,選擇重構一個讓自己舒服的「真相」,他自問自答:「Can I just let myself forget what you told me? … Do I lie to myself to be happy?(我能否讓自己忘記你的分享?我是否為求活得快樂一點而自欺?)」

主角的不幸,是不能建立新記憶,但真正致命的,是人性的自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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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ember 20, 2020 8:2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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