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好撒瑪利亞人」的 Ricoeurian 解讀

在一個以功能為本的社會,人的行為是由角色去主導。活在這種社會,我們「沒有」鄰舍,因為鄰舍不符社會制度主宰下的角色類別 (role category)。人有很多社交角色要「扮演」,但卻不必需要代入故事。人唯一要作的,就是跟著這社會機器中的鏈輪角色 (cog) 劇本,跟著它去運轉就可以了。按Ricoeur的敘事哲學,這種人生故事,很有common sense,人云亦云,很 idem (what of the self)。 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眼中,撒瑪利亞人是一個「社會被遺棄者」(social outcast)。他們沒有什麼社會地位,沒有什麼社會角色,沒有什麼既定責任。他們屬於「沒有類別的類別」 (the category of the...

四角賽 (4):「傳統」大戰「新觀」的死局

比較以上兩位「保羅」,「傳統派」的著重上主與人「縱向」 (vertical) 的關係,「新觀派」的則偏重群體之間「橫向」 (horizontal) 的。不難想像的是,當「新觀派」向著「傳統派」「橫衝」過來時,雙方對彼此的觀感,都會變得敵意。當「新觀派」重寫保羅的身分,和他所面對的的猶太教困境時,整個更正教的信仰核心,的確有被動搖的危機。在不少「傳統派」的學者眼中,將「基督的義」歸算人 (the imputation of Christ’s righteousness),根本就是人在神面前稱義的唯一邏輯基礎。在他們眼中,「新觀派」的觀點其實一點也不新,因為他們只是在重滔伯拉糾及中世紀天主教的覆辙。在另一邊廂,「新觀派」的學者就近乎一致地視「傳統派」將中世紀天主教的故事,讀進保羅的猶太處境。一言以蔽之,一個兩派互不相讓的死局。

「史則虛之」。「虛則史之」

信徒雖然都會知道,無論是香港或是世界的困局,耶穌基督總是唯一出路。然而,當我們對社會體制感到徹底的失望,信仰還可以怎樣有不「離地」的實踐? 或許天啟末世論會為我們的信仰反思帶來一點亮光......

沒有客觀證據就不能有確據?

三十年前,我信了耶穌。那時,我常常閱讀一些護教學的書,例如《鐵證待判》, 《你為何要信》 。初信的我,特別喜歡尋找一些客觀存在的證據,讓我知道這個信仰,是有根有據,而非一個主觀感覺而已。當我讀到聖經原來有那麼多的歷史客觀證據,幾千個應驗了的預言,千萬種考古學的引證時,我實在感到萬般的興奮:我找到了!《聖經》是真的!因為我在《聖經》背後的世界,找到客觀的事實。所以《聖經》是對的,值得我相信。雖然我知我所信是超越科學,但最能支持我相信的,卻仍然是一個建基科學的知識模式 (epistemological model)。雖然我穩定出席聚會,積極事奉,甚至參加門徒訓練,學習向人傳福音。但在我的腦海裡,仍然時不時有一把聲音在盤旋:「究竟我的信仰是否都是心理作用,不建基理性的主觀感覺?」更糟的是,若我們遇見一些反對基督信仰,質疑神的存在能否被證實的書時 (e.g. Why There Is No God: Simple Responses to 20 Common 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我們的信心就會容易被動搖。回到教會,亦似乎不容易跟人分享這些掙扎…除非你團契導師或傳道人的...

敘事覺醒 (3):怎懷舊事,怎添新意

真理的舞台若只是一堆概念,讀《聖經》應該很簡單,因為概念理應融會貫通,天衣無縫,放諸四海皆準。站到很遠的位置去望向《聖經》,自然就看見跨時代跨地域的《新約》基督觀、教會觀等。這種命題式的完美教義,有什麼新事可言?跟我們的困境,有什麼共鳴可言呢?

你的獅子山不是我的獅子山

在我年幼的時候,大部份香港人都係看同一個電視台,看同一套的電視劇,分享著同一樣的故事,見證著一個故事的開始、發展及終結。那時,大部份香港的報紙,對任何一件事情的報導,都大同小異。那時,大部份香港人望見獅子山,就會自然地想起歌手羅文的歌,將自己代入一個在社會發奮向上爬的故事主人翁。盼望更上一層樓,明天會更好。大家的價值觀,睇野的角度都十分相似。面前的人生路,仿佛十分清楚,客觀,有規劃。主的掌權,似乎顯而易見。然而,呢種客觀人生路的現象,在近年卻出現了巨大的轉變...
豈能只是OIA?

豈能只是 OIA 2.0: 「起底」經文,「起底」自己

差唔多卅年前,初信主的我就參加教會的 OIA 歸納性查經班。作為一個初信者,跟著導師去 O 完 再 I 跟著 A,都真係學到野,增進了不少《聖經》的知識。但唔知點解,這種讀經及釋經方法總是給我一種「硬蹦蹦」的感覺。閱讀《聖經》的認知模式,亦跟我日常生活的方式,有點格格不入的感覺。 後來,我認識了敘事神學,才發現詮釋經文的關鍵,不單是歷史文法字義 (historical grammatical lexical),還有是經文潛藏的故事前設 (narrative substructure)。簡單來說,就是任何人的說話、報導或文章,其實背後都有一個以「故事模式」存在的「底牌」,去主導表面可見的邏輯。 歷史文法字義的查經步驟,嘗試客觀抽離地觀察一段經文...

利科思想對詮釋撒該的貢獻

傳統神學提供系統性反思,而且提供教義的內容及使信徒明白上帝不變的本質,多以慨念性及理性的思考式方式理解聖經和世界。 但現今世代,已經不可以單單以理性思辯認識世界,不同的社交媒體提供不同的記者視覺把事實以第一人的角度陳列在人前。後現代對世界對自己的理解已經是更複雜多變,不同媒界提供的浸沉式體現使人理解的事實是整合了理性,感情,客觀,主觀的體驗。敍事思想把我們日常的故事和神聖的故事放在時間裡,當我們把過去的事每一次重新被敍述,就是把我們所重整事件中的時間性結構, 這樣我們會把舊和新的敍事重新疊建,於是就可以改寫了我的敍事身份。就如,筆者去了一次很長的歐洲旅行,和朋友因不能好好配合,當下心情低落,但總算完成了旅程,筆者覺得不被接納,回到香港後大哭一場。當筆者再一張張照片放在社交媒體時,有著重新把旅程再回想一次的機會,述說著所見所聞,和重新整理旅行後和朋友的關係,重新敍述這個事件時,筆者和之前和朋友發生的事情等等疊建,使筆者明白了自己的性格,對方有可能對自己的看法,同時重新認識這朋友的性格,以及這個旅程使自己明白看事物的觀點,和不同人交流時的重心。筆者因這事對自己的認識立體了,這次對自己的認識是從痛苦而來,郤更深明白自己是個怎樣的人。如保羅.利科(下文簡稱利科) 提出當時間以敘事的方式被說出,它就變成⼈的時間,當敘事成為⼀種時間存在的條件,它便獲得了其全部的意義。當利科提及時間內 (Within-time-ness) 時, 便把人類所關心的事和敘述及時間關聯起來:  我對時間性的描述是依賴於我們對所關心的事物的描述。當筆者把旅行故事再次一幕幕敘述出來時,同時把時間/經驗的體會用語言顯露出來,成了當時/敘述時/對未來的我存在意義的創造。 這樣的體驗沒有離開事實,但不單單純理性,也反映著事件主角對特定時空下的關懷。 而這敍事思想很切合現今世代的經驗,當加以整合,幫助了自我身份的改寫。

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我們每天都在講故事。每一天,我們都不斷聆聽,代入,創建故事去到認識神,別人及自己。每個故事都包含記憶,但記憶不僅是客觀機械式的數據存取,更是一份主觀投入的印象。記憶,本來就是一份不斷演變的故事。藉著記憶,我們找著我們的身份,不斷探索「我是誰」。詩篇22篇裡的主人翁,正正就是在回憶裡講故事,在故事裡尋索上帝及自己...

人類群星閃耀時

1. 引言 腓立比書二章15至16節提到:「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和》。乍看之下,這段經文似乎在教導信徒要在不信的世代中為主發光,以生命見證福音。不過,不少學者都留意到這段經文其實暗引了但以理書十二章3節:「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和》,但大多沒有著墨這暗引如何影響對腓立比書信息的解讀,亦沒有闡述但以理書的故事與保羅為主受苦見證之間的關係。例如:馮蔭坤:《腓立比書》,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2005),頁283-284;Gordon Fee, Paul’s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246-248; John Reumann, Philippians, AYBC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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