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獎心聲:劉文玲得「2023年佳作碩士論文奬」
全是恩典!能夠藉著論文〈從敘事神學看腓利門的「自我」角力〉獲得「周聯華牧師紀念基金會」的「2023年佳作碩士論文奬」實在感恩。在此,感謝恩師葉應霖博士的傾囊相授、建道各師長的教導和母會宣道會北角堂的支持!回想最初...
洪水泛濫之際,反思世界現況
根據猶太人的傳統,創世紀六章記載的洪水之所以來臨,是因為當時的世界生態已經變得不宜居住。之所謂生態,不單是指自然生態,更是指當時人的道德及屬靈生態,已經壞到一個極度惡劣,甚至可以用邪惡去形容的程度。當大地受盡人的摧殘,洪水正是人種之因所得的果...
7.「耶穌品牌」代言人爭奪戰
腓立比書是一卷充滿爭拗味道的書信。保羅寫此書,就是因他與其他基督跟隨者,就他被羅馬政權收監,有著南轅北轍的見證 (witness)。Πολιτεύομαι 之所以值得花那麼多篇幅去解釋,正是因為這字見證了神子民在政局不穩的狀態下,如何辨識上主的引導。
超越「科學」的框框,走進「想像」的信仰
這是一個「故事革命時代」。當故事不斷被改寫,「自我認同」(self-understanding) 亦不斷被改變。無論是去年開始的社會運動,或是近期的新冠肺炎,兩者帶來的影響都是劃時代,影響著全香港及全世界。社會運動追求的新時代,是一種唯藉民主自由才能有的榮光時代。新冠肺炎帶來的,則是一種「世界末日」式的灰暗時代。相比之下,前者或者能夠為一部份人帶來「新天新地」的盼望,後者卻為大部份人帶來憂鬱的前景。前者叫不少香港人急忙「著草」,後者卻叫我們怱怱「回龜」。香港人呀,我們是誰?Who are we?
3. 二擇其一的效忠爭奪戰
要知道保羅正在怎樣演繹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政治效忠」範式,我們要進入第二個解釋這字的角度:「軍事對抗性」(military resistance)。為此,我們要分析一下 腓三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 (πολίτευμα)」」的詮釋框架。籠統地說,起碼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軍事領土防禦」,第二種是「做個優質好公民」。
四角賽 (5):突破死局,尋求出路
值得感恩的是,在最近十多年,不少來自兩派的學者,都開始聆聽並考慮另一方的觀點。 例如,「傳統派」的學者 馬可.沙菲 (Mark Seifrid) 就指出,「傳統派」將「稱義」與「成聖」截然二分的處理,是值得商椎的。
與神「埋身肉博」的讀經、靈修及釋經:利科三重塑形理論反思
作者:雨辰
在筆者教會的教導底下「讀經」、「靈修」及「釋經」其實是三個不同的屬靈行動,三者有著不同的目的,「讀經」主要是建立恆常閱讀聖經的習慣,令信徒熟悉經文,希望可從經文中看見亮光;「靈修」主要針對某節經文作出生命的反思,又或者閱讀某些屬靈書籍,讓信仰及生命有所更新;「釋經」就是集中於某一段經文作出仔細分析,引導我們從中作出反思及應用,常用的方法為「OIA」及「分比問想」。但課堂以後筆者對三個屬靈行動有更多的反思。
Ricoeur理論更新了「讀經」、「靈修」及「釋經」的意義,三個看似獨立的屬靈行動應視為同一個屬靈行動。Ricoeur理論其中一個重點就是「三重塑形」(Threefold Mimesis),Ricoeur強調人會以一個狀態或處境(Mimesis 1)進入到文本世界(Mimesis 2)當中,文本包括了聖經或其他屬靈書籍及資料,然後通過閱讀,人的狀態會與文本產生衝撞,或受文本刺激後,人將會產生出另一個新的狀態或領受(Mimesis 3)。當人不斷重複地閱讀時,自然就會形成一個螺旋式的循環,不斷進出文本世界,不斷反思。在這個理論下,每一次的「讀經」、「靈修」及「釋經」其實都是有同樣果效的屬靈行動,人會經歷這個螺旋式的過程,而非通過三個個別的屬靈行動,將習慣、反思及應用分成三個割裂的目的。三者是互為影響的,每一次的閱讀都是文本對人作出邀請,挑戰人的生命要作出改變,因此生命要有改變或反思,不再僅限於某一個的屬靈行動之中,而是通過每一次的閱讀都能夠產生出改變。
人類群星閃耀時…
1. 引言
腓立比書二章15至16節提到:「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和》。乍看之下,這段經文似乎在教導信徒要在不信的世代中為主發光,以生命見證福音。不過,不少學者都留意到這段經文其實暗引了但以理書十二章3節:「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和》,但大多沒有著墨這暗引如何影響對腓立比書信息的解讀,亦沒有闡述但以理書的故事與保羅為主受苦見證之間的關係。例如:馮蔭坤:《腓立比書》,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2005),頁283-284;Gordon Fee, Paul’s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246-248; John Reumann, Philippians, AYBC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四角賽(2):傳統保羅:「我是基督徒,不再是猶太人! 」
一般來說,在廿世紀以先,更正教視信主後的保羅,為一位跟「猶太教」割席的基督使徒。未信主的保羅,就如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及好行為,嘗試去到換取救恩,亦即是所謂「律法主義」(legalistic Judaism)。好明顯,這些猶太人一定是徒勞無功,是全然失敗的。這些猶太人的心境,有兩個可能的特徵。一方面,某些人成功地自欺,以為自己已經達到上主的標準,自以為義 (self righteous)。另一方面,某些人不斷被自己的良心責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根本是有罪的人,不能滿足上主聖潔的要求,並非無可指摘(羅七18,腓三6)。保羅在未歸主之前,就是面對這樣的困境。外邦人,雖然沒有摩西律法,但他們與跟猶太人的問題,沒有兩樣。根據以上角度,保羅神學的核心,就是被良心責備的人,如何在法庭的場景,在那位聖潔的法官面前,得蒙赦免,被判無罪,亦是稱義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