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中作樂(旺浸網台節目「城心所願」)
主持:Anders牧師、珊珊傳道
吹水內容:
1 近來潮流常以MBTI 來描述自己,在你過去從事牧養及同工發展中,這些工具可以怎樣運用,以致不會將人的成長定格或規範?
2 從敘事角度讀經對人的塑造有什麼重要?
3 聖經敘事與MBTI/九型人格等,如何整合成為牧養工具?
與神「埋身肉博」的讀經、靈修及釋經:利科三重塑形理論反思
作者:雨辰
在筆者教會的教導底下「讀經」、「靈修」及「釋經」其實是三個不同的屬靈行動,三者有著不同的目的,「讀經」主要是建立恆常閱讀聖經的習慣,令信徒熟悉經文,希望可從經文中看見亮光;「靈修」主要針對某節經文作出生命的反思,又或者閱讀某些屬靈書籍,讓信仰及生命有所更新;「釋經」就是集中於某一段經文作出仔細分析,引導我們從中作出反思及應用,常用的方法為「OIA」及「分比問想」。但課堂以後筆者對三個屬靈行動有更多的反思。
Ricoeur理論更新了「讀經」、「靈修」及「釋經」的意義,三個看似獨立的屬靈行動應視為同一個屬靈行動。Ricoeur理論其中一個重點就是「三重塑形」(Threefold Mimesis),Ricoeur強調人會以一個狀態或處境(Mimesis 1)進入到文本世界(Mimesis 2)當中,文本包括了聖經或其他屬靈書籍及資料,然後通過閱讀,人的狀態會與文本產生衝撞,或受文本刺激後,人將會產生出另一個新的狀態或領受(Mimesis 3)。當人不斷重複地閱讀時,自然就會形成一個螺旋式的循環,不斷進出文本世界,不斷反思。在這個理論下,每一次的「讀經」、「靈修」及「釋經」其實都是有同樣果效的屬靈行動,人會經歷這個螺旋式的過程,而非通過三個個別的屬靈行動,將習慣、反思及應用分成三個割裂的目的。三者是互為影響的,每一次的閱讀都是文本對人作出邀請,挑戰人的生命要作出改變,因此生命要有改變或反思,不再僅限於某一個的屬靈行動之中,而是通過每一次的閱讀都能夠產生出改變。
豈能只是 OIA?
詮釋經文的關鍵,通常都不是歷史文化字義(我也有在建道教希臘文的!),而是經文隱含的故事假設,及對現存的傳統作出更新。歷史文法字義的查經步驟,就如 OIA 歸納性查經法,本來都是有益的。嘗試客觀抽離地觀察一段經文 (Observation),誠意是一份對經文的尊重。但這種意識形態有一個危機,就是以為解釋一件歷史事件或一段經文,其最理想模型就是一個可客觀論證的科學實驗 (verifiable interpretation)。漸漸地,解經就演變成理性的修練,靈修詩歌敬拜就是感性的體會。這種讀經還有一個危機,就是當你已經對一段經文讀到滾瓜爛熟時,你的閱讀興趣就會不斷下解。越讀越悶,越讀越老油條…
敘事神學看到的讀經,並不是這樣。
黑暗雖在蔓延,時代卻已改變
兩三年前,我與幾位弟兄姊妹一起去看電影 《黑暗對峙》(Darkest Hour)。電影內容是環繞二次世界大戰時期,英國首相丘吉爾怎樣帶領英國人民,抵抗納粹德軍的入侵。電影裡面有一幕給我留下非常深的印象。面對眼前英國有可能敗於德軍的黑暗時光,一向充滿自信的丘吉爾,亦變得憂心仲仲,對未來充滿懷疑。一日,丘吉爾突然「闖入」地下鐵 (underground),與英國的平民百姓近距離對話。就在人民的鼓勵下,軟弱的丘吉爾重尋勇氣,說服國會議員同心對抗外敵。
1. 不只是一般的「行事為人」
很多人喜歡用羅馬書十三章去理解保羅的政治神學,我更喜歡用腓立比書。然而,腓立比書的信息不就是喜樂,彼此謙卑服侍嗎?抱歉,我認為這理解有點膚淺。究竟保羅在腓立比書講什麼?要解開這個謎,我們一定要正確理解腓一27的一個動詞: πολιτεύομαι。為什麼?因為根據希臘修辭理論 (Ancient Greek Rhetorics),腓立比書的中心思想,可以在腓一27–30節這段落裡找到。細心閱讀原文,就發現一27–30這四節,原來同屬一個句子,而 πολιτεύομαι 就是整句的唯一主要動詞 (main verb)。故此,πολιτεύομαι 在腓立比書的角色,可說是重中之重。你如何詮釋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意思,就會很大程度上主宰了你對整卷書的理解。
〈從敘事角度剖析保羅在加拉太書四21-五1的神學詮釋〉
保羅在加拉太書的論述中交織不少舊約的敘事,其中四 21-五 1 慎密地引述並 重塑創世記中撒拉與夏甲的故事,以回應加拉太信徒所面對的問題。本文將先簡 述保羅.利科(Paul Ricoeur)的敘事理論,並以「三重模擬」(Three-fold Mimesis) 的論述為框架,分析保羅在加拉太書四 21-五 1 如何引用創世記十六、十七及二十一章有關撒拉及夏甲的故事,並將之與以賽亞書五十四 1 聯繫。本文繼而剖析保 羅如何透過以賽亞的詮釋眼鏡,建構並延伸撒拉與夏甲故事的意涵,形塑(configure) 一個新敘事,使加拉太信徒「再理解」律法與恩約的意義,從而回應當時的處境。
四角賽 (4):「傳統」大戰「新觀」的死局
比較以上兩位「保羅」,「傳統派」的著重上主與人「縱向」 (vertical) 的關係,「新觀派」的則偏重群體之間「橫向」 (horizontal) 的。不難想像的是,當「新觀派」向著「傳統派」「橫衝」過來時,雙方對彼此的觀感,都會變得敵意。當「新觀派」重寫保羅的身分,和他所面對的的猶太教困境時,整個更正教的信仰核心,的確有被動搖的危機。在不少「傳統派」的學者眼中,將「基督的義」歸算人 (the imputation of Christ’s righteousness),根本就是人在神面前稱義的唯一邏輯基礎。在他們眼中,「新觀派」的觀點其實一點也不新,因為他們只是在重滔伯拉糾及中世紀天主教的覆辙。在另一邊廂,「新觀派」的學者就近乎一致地視「傳統派」將中世紀天主教的故事,讀進保羅的猶太處境。一言以蔽之,一個兩派互不相讓的死局。
四角賽(2):傳統保羅:「我是基督徒,不再是猶太人! 」
一般來說,在廿世紀以先,更正教視信主後的保羅,為一位跟「猶太教」割席的基督使徒。未信主的保羅,就如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及好行為,嘗試去到換取救恩,亦即是所謂「律法主義」(legalistic Judaism)。好明顯,這些猶太人一定是徒勞無功,是全然失敗的。這些猶太人的心境,有兩個可能的特徵。一方面,某些人成功地自欺,以為自己已經達到上主的標準,自以為義 (self righteous)。另一方面,某些人不斷被自己的良心責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根本是有罪的人,不能滿足上主聖潔的要求,並非無可指摘(羅七18,腓三6)。保羅在未歸主之前,就是面對這樣的困境。外邦人,雖然沒有摩西律法,但他們與跟猶太人的問題,沒有兩樣。根據以上角度,保羅神學的核心,就是被良心責備的人,如何在法庭的場景,在那位聖潔的法官面前,得蒙赦免,被判無罪,亦是稱義的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