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Memento》:記不起.忘不了

故事講述主角Leonard,因撞破歹徒入屋行劫,雙方搏鬥間撞傷頭部,醒來驚覺太太被先姦後殺,自己亦患上非常特殊的失憶症,就是無法再建立長期記憶,所有新事物只能在意識裡面停留十數分鐘,若不寫下來、拍下來,轉眼就會忘記。面對這麼嚴重的障礙,本應只能長期住院,但Leonard一心要找出真兇,於是踏上尋仇報復之旅。

腓立比書的更新認識及信仰反思

保羅所寫的腓立比書,當中所提述的故事並不是表面看如此簡單,當中暗地裏編織 著很多有關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故事。若我們沒有此眼光去閱讀腓立比書,只會認為保 羅只是就著當時當刻的事情去勸勉腓立比信徒。然已,若我們藉敍事神學的向度去解讀 腓立比書,就會發現保羅運用暗引所提述的舊約故事,給腓立比信徒帶來更強烈和更有 說服力的勸勉。而且,整個敍事世界因著這些舊約故事而變得更為擴闊,讓腓立比信徒 (甚或讀者們)更深地理解神的旨意和作為。

6. 同一事件,多種詮釋,誰主真相?

若保羅只是想信徒定睛永恆,他在腓一28應該會用 σημεῖον。 但他卻用了 ἔνδειξις,因為他在腓立比書的信息,有一個非常濃厚「敘事角力」的意味:同一保羅坐牢事件,已被編入多種不同的敘事論述。在腓立比政權的眼中 (αὐτοῖς, ethical dative),信徒不願參與帝王崇拜,不單是「有自唔在,攞苦來辛」,更是證明 (ἔνδειξις) 他們正走向沉淪 (ἀπωλείας)。然而,在保羅的敘事世界裡,這其實是腓立比信徒救恩過程的一部分,就連這種爭論也是在神計劃之內。

4. 捍衛我們的「核心價值」

要知道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第三個意義來源,我們必須認識猶太人在兩約之間,是一直如何使用這個字。打開《七十士譯本》,我們就會發現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意思,不單關乎另類的生活方式,或效忠城市憲章的公民意識。根據猶太人的傳統,πολιτεύομαι 更是一個具有「神權政治」 (theo-political connotation) 內涵,結合天與地的見證行為 (act of testimony)。始自主前第二世紀,每逢遭受外敵的侵犯,猶太人就常用 πολιτεύομαι 去表達他們在逆境中,仍舊決意堅守摩西律法,捍衛他們的「核心價值」。當外敵視他們的忠誠為自討苦吃,是「信得太迷」;個別的猶太人卻不退縮,並以此為他們的「以色列群體身分」 (collective identity of Israel)。

「好撒瑪利亞人」的 Ricoeurian 解讀

在一個以功能為本的社會,人的行為是由角色去主導。活在這種社會,我們「沒有」鄰舍,因為鄰舍不符社會制度主宰下的角色類別 (role category)。人有很多社交角色要「扮演」,但卻不必需要代入故事。人唯一要作的,就是跟著這社會機器中的鏈輪角色 (cog) 劇本,跟著它去運轉就可以了。按Ricoeur的敘事哲學,這種人生故事,很有common sense,人云亦云,很 idem (what of the self)。 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眼中,撒瑪利亞人是一個「社會被遺棄者」(social outcast)。他們沒有什麼社會地位,沒有什麼社會角色,沒有什麼既定責任。他們屬於「沒有類別的類別」 (the category of the...

一條「低能」問題,及 點解佢係咁樣祈禱架呢?

一條「低能」問題,但讓我傻傻一問:                  請問大家祈禱的時候,會否常用「屬靈爭戰」的方式去禱告呢?會否將自己的心靈世界,看為一場上帝與魔鬼不斷角力的爭奪戰?祈求上帝大能的釋放?                                        還是你不習慣這樣禱告?可能…因為習慣一種在主前認罪禱告的模式,或覺得這類禱告是靈恩派的作為?或基督已經得勝,所以不需這樣禱告? 很多年前,當我還在一間福音機構事奉的時候,我就時不時參與一些爭戰式的禱告。或許受著韓國宣教士的影響,我們禱告時都傾向大聲宣告,並且一路搖動著身體。信賴著機構的傳統及訓練,我也在禱告中有學習,然而禱告的「功能」,都是為以事工為焦點。這種「爭戰式風格」,與我中學信主後就參與的教會,非常不同。教會的相對較溫文。基於牧者視教會如學校的理念,禱告內容都更多建基神話語,投入的激情卻較少。認罪較深入,內省亦較多。然而,機構及教會的傳統都不約而同地都告訴我,要與靈恩派保持距離。那些 Victory over Darkness, Bondage Breaker...

洪水泛濫之時(一):點解個世界會咁邪惡?

邪惡世代有一個特徵,就是界線徹底的瓦解。洪水不斷湧入,傳統價值不再,遊戲規則全改。置身這時代,人會更多反思古時邪惡時代的意義,尋問解讀當前罪惡的法則。就在主前第四世紀末,猶太人再一次走過痛苦的政權爭逐時代。在亞歷山大大帝死後,他的部將為了奪取權力,便觸發了多次的内戰 (The Wars of the Diadochi, 323-302 BC)。就在這廿一年之間,血腥戰爭不斷發生,巴勒斯坦一帶就至少七次易主。生於那邪惡的時代,一班猶太「天啟作者」 (apocalyptists) 就從遠古《創世紀》第六章的洪水故事找到靈感,「鑑古知今」,寫成典外文獻《以諾一書》的第一卷:《守望者之書》( “Book of the Watchers”),重新演繹 (Re-mix) 洪水的故事。 邪惡世代有一個特徵,就是界線徹底的瓦解。洪水不斷湧入,傳統價值不再,遊戲規則全改。

2. 非同凡響的「小羅馬」腓立比

Πολιτεύομαι 在腓立比書同時包含三方面的意味。第一是政治效忠性 (political allegiance),第二是軍事對抗性 (military resistance),第三是神學辨識性 (theological discernment)。前二屬於希羅視角,第三則屬猶太。三者環環相扣,在「語意互動」(semantic interaction) 中共同創出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意思。

保羅的基督敘事:認識基督與榮耀平反(腓立比書三章10-11節)

在肉體中為基督而受羞辱,正如基督如罪犯般受死,但復活後上帝為祂平反,證明祂的無罪,將祂升為至高;同樣信徒為著基督,就是福音的緣故而受苦、受羞辱甚至死亡,將來上帝也會在基督裡一同(榮耀)平反。

四角賽(2):傳統保羅:「我是基督徒,不再是猶太人! 」

一般來說,在廿世紀以先,更正教視信主後的保羅,為一位跟「猶太教」割席的基督使徒。未信主的保羅,就如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及好行為,嘗試去到換取救恩,亦即是所謂「律法主義」(legalistic Judaism)。好明顯,這些猶太人一定是徒勞無功,是全然失敗的。這些猶太人的心境,有兩個可能的特徵。一方面,某些人成功地自欺,以為自己已經達到上主的標準,自以為義 (self righteous)。另一方面,某些人不斷被自己的良心責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根本是有罪的人,不能滿足上主聖潔的要求,並非無可指摘(羅七18,腓三6)。保羅在未歸主之前,就是面對這樣的困境。外邦人,雖然沒有摩西律法,但他們與跟猶太人的問題,沒有兩樣。根據以上角度,保羅神學的核心,就是被良心責備的人,如何在法庭的場景,在那位聖潔的法官面前,得蒙赦免,被判無罪,亦是稱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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