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四角賽 (5):突破死局,尋求出路

值得感恩的是,在最近十多年,不少來自兩派的學者,都開始聆聽並考慮另一方的觀點。 例如,「傳統派」的學者 馬可.沙菲 (Mark Seifrid) 就指出,「傳統派」將「稱義」與「成聖」截然二分的處理,是值得商椎的。

「好撒瑪利亞人」的 Ricoeurian 解讀

在一個以功能為本的社會,人的行為是由角色去主導。活在這種社會,我們「沒有」鄰舍,因為鄰舍不符社會制度主宰下的角色類別 (role category)。人有很多社交角色要「扮演」,但卻不必需要代入故事。人唯一要作的,就是跟著這社會機器中的鏈輪角色 (cog) 劇本,跟著它去運轉就可以了。按Ricoeur的敘事哲學,這種人生故事,很有common sense,人云亦云,很 idem (what of the self)。 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眼中,撒瑪利亞人是一個「社會被遺棄者」(social outcast)。他們沒有什麼社會地位,沒有什麼社會角色,沒有什麼既定責任。他們屬於「沒有類別的類別」 (the category of the...

重述記憶中的我:敘事神學的信仰反思

因著認識敘事神學,隨之而來明白對於認識故事投射的世界觀並讀者是否願意全程投入故事世界之中,容讓故事與自己的舊有故事「相撞」、更新與重塑存在著一個持續並動態的挑戰,正因如此使信仰能夠更立體地與人的生命結合、更新並重新詮釋。

敘事神學初接觸之屬靈經驗反思

作者:Jennifer 在整個敘事神學的課堂學習中,讓我最大感受及反思的地方是個人與上帝的關係及人在其中的改變。我認同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一個故事,而每個生命故事又是由多個故事搭建,在生命中就有如很多個資料夾一樣的故事,好好的安放在人生命中不同的時間點。這些故事或許有殘缺,或許長期在生命中置頂。無論故事如何發展,也是作為人很獨特的故事,也是構成「人」不可或缺的部份。 對於擁有基督信仰的人而言,或許信仰就是我們生命故事的中轉站。在這個中轉站中,我們會發現生命中的故事不是偶爾發生和出現,而是有上帝的故事默默在其中。

十字架這個符號

十字架這個符號,本來就不是基督教的專利。在第一世紀初,呢個符號早已盛載著很多不同的吶喊與情緒。當耶穌的十架故事進入不同人的視野後,就衍生出各樣不同的反應,各樣不同十架故事的延伸...

Part 1: Stacking stories from ancient to present…

It would be interesting to use the narrative approach to find out how would Paul derive the notion of...
豈能只是OIA?

豈能只是 OIA 2.0: 「起底」經文,「起底」自己

差唔多卅年前,初信主的我就參加教會的 OIA 歸納性查經班。作為一個初信者,跟著導師去 O 完 再 I 跟著 A,都真係學到野,增進了不少《聖經》的知識。但唔知點解,這種讀經及釋經方法總是給我一種「硬蹦蹦」的感覺。閱讀《聖經》的認知模式,亦跟我日常生活的方式,有點格格不入的感覺。 後來,我認識了敘事神學,才發現詮釋經文的關鍵,不單是歷史文法字義 (historical grammatical lexical),還有是經文潛藏的故事前設 (narrative substructure)。簡單來說,就是任何人的說話、報導或文章,其實背後都有一個以「故事模式」存在的「底牌」,去主導表面可見的邏輯。 歷史文法字義的查經步驟,嘗試客觀抽離地觀察一段經文...

敘事覺醒(1)

在上個世代,人人仿佛都講同一份歷史。歷史就如一本置身於我們眼前的 National Geographic。同樣,上一代的敘事文學傳統,偏重以二元結構 (binary structure) 的前設去說明 (describe) 意義產生的邏輯。這些學者 (例如 A.J. Greimas, Vladimir Propp) 擅於用一些放諸四海皆準的框架去解讀故事。例如所有故事都有6個行動者 (actants),7種角色 (roles),31 個功能 (functions)。藉著這些類別,我們學懂了如何理解故事背後的編碼方式。故事既是如此客觀,你與我的歷史自然近乎一樣。

沒有客觀證據就不能有確據?

三十年前,我信了耶穌。那時,我常常閱讀一些護教學的書,例如《鐵證待判》, 《你為何要信》 。初信的我,特別喜歡尋找一些客觀存在的證據,讓我知道這個信仰,是有根有據,而非一個主觀感覺而已。當我讀到聖經原來有那麼多的歷史客觀證據,幾千個應驗了的預言,千萬種考古學的引證時,我實在感到萬般的興奮:我找到了!《聖經》是真的!因為我在《聖經》背後的世界,找到客觀的事實。所以《聖經》是對的,值得我相信。雖然我知我所信是超越科學,但最能支持我相信的,卻仍然是一個建基科學的知識模式 (epistemological model)。雖然我穩定出席聚會,積極事奉,甚至參加門徒訓練,學習向人傳福音。但在我的腦海裡,仍然時不時有一把聲音在盤旋:「究竟我的信仰是否都是心理作用,不建基理性的主觀感覺?」更糟的是,若我們遇見一些反對基督信仰,質疑神的存在能否被證實的書時 (e.g. Why There Is No God: Simple Responses to 20 Common 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我們的信心就會容易被動搖。回到教會,亦似乎不容易跟人分享這些掙扎…除非你團契導師或傳道人的...

可唔可以無左受苦節?

《和合修》給這段經文的標題是「在加利利傳道」。這是一個資訊性的報導,沒有錯。但從馬可敘事的角度,更貼切的標題或許是「耶穌離開迦百農」,甚至是「耶穌急忙離開迦百農」。耶穌不可以再留在迦百農,因為群眾的故事有機會開始主導祂的故事,或主宰祂對以色列人的影響。可以想像,因著耶穌的醫病趕鬼,祂的人氣指數不斷上升,粉絲數目不斷增加,越來越多人找他。然而,上帝的國不能被人地上的需要主導,罵別人見證「堅離地」的,不一定在活出天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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