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Rejoice when knowing Christ: The new value system as heaven citizen (Philippians 3:10-11)

"On the contrary, repented and turned by the Damascus-road experience, the story of Paul intervened by the story of Christ. This resulted Paul deliberately wrote the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 Church, attempting to reveal his story to them."

超越「科學」的框框,走進「想像」的信仰

這是一個「故事革命時代」。當故事不斷被改寫,「自我認同」(self-understanding) 亦不斷被改變。無論是去年開始的社會運動,或是近期的新冠肺炎,兩者帶來的影響都是劃時代,影響著全香港及全世界。社會運動追求的新時代,是一種唯藉民主自由才能有的榮光時代。新冠肺炎帶來的,則是一種「世界末日」式的灰暗時代。相比之下,前者或者能夠為一部份人帶來「新天新地」的盼望,後者卻為大部份人帶來憂鬱的前景。前者叫不少香港人急忙「著草」,後者卻叫我們怱怱「回龜」。香港人呀,我們是誰?Who are we?

敘事覺醒(1)

在上個世代,人人仿佛都講同一份歷史。歷史就如一本置身於我們眼前的 National Geographic。同樣,上一代的敘事文學傳統,偏重以二元結構 (binary structure) 的前設去說明 (describe) 意義產生的邏輯。這些學者 (例如 A.J. Greimas, Vladimir Propp) 擅於用一些放諸四海皆準的框架去解讀故事。例如所有故事都有6個行動者 (actants),7種角色 (roles),31 個功能 (functions)。藉著這些類別,我們學懂了如何理解故事背後的編碼方式。故事既是如此客觀,你與我的歷史自然近乎一樣。

當6號仔讀上耶穌的故事隱喻:彼得從水面上往下沉的經歷

25 天快亮的時候,耶穌在海面上走,往門徒那裡去。 26 但門徒看見他在海面上走,就驚慌了,說:「是個鬼怪!」他們害怕得喊叫起來。 27 耶穌連忙對他們說:「放心!是我 (ἐγώ εἰμι) , 不要怕!」28 彼得回答他說:「主啊,如果是你,請叫我從水面上走到你那裡去。」 29 耶穌說:「你來吧!」彼得就從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往耶穌那裡去;30 只因見風很強,害怕起來,將要沈下去,就喊著說:「主啊,救我!」 31 耶穌立刻伸手拉住他,說:「你這小信 (ὀλιγόπιστος) 的人哪,為什麼疑惑 (διστάζω) 呢?」 32 他們一上船,風就停了。...

呢個牧者唔易做

如果耶穌想多些以色列人跟隨祂,祂不應該死在十字上。這種救恩故事跟猶太人的主觀期望(mimesis1) 有太大的出入,不能迎合大眾的期望。祂雖然不是來廢掉律法,但祂卻對猶太人的 「命根」 (摩西律法),作出了很不一樣的詮釋。從敘事的角度,耶穌的彌賽亞故事,跟當時大部分以色列人理解,確實出現了嚴重的衝突。面對耶穌這種「堅尼地」的福音 (mimesis2) ,不難理解為什麼大部分以色列人,都難以接受耶穌就是他們期待已久的彌賽亞...

繼承者們 加拉太書 4:21-5:1釋經(上)

        今天給你們說一個聖經故事。這不是說給小孩子的童話故事、不是說給慕道者的寓道故事、也不是滿足好奇心的民間故事。哲學地說,是關於故事角力的故事。

7.「耶穌品牌」代言人爭奪戰

腓立比書是一卷充滿爭拗味道的書信。保羅寫此書,就是因他與其他基督跟隨者,就他被羅馬政權收監,有著南轅北轍的見證 (witness)。Πολιτεύομαι 之所以值得花那麼多篇幅去解釋,正是因為這字見證了神子民在政局不穩的狀態下,如何辨識上主的引導。

人類群星閃耀時…

1. 引言 腓立比書二章15至16節提到:「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和》。乍看之下,這段經文似乎在教導信徒要在不信的世代中為主發光,以生命見證福音。不過,不少學者都留意到這段經文其實暗引了但以理書十二章3節:「智慧人必發光,如同天上的光;那使多人歸義的,必發光如星,直到永永遠遠。」《和》,但大多沒有著墨這暗引如何影響對腓立比書信息的解讀,亦沒有闡述但以理書的故事與保羅為主受苦見證之間的關係。例如:馮蔭坤:《腓立比書》,天道聖經註釋(香港:天道,2005),頁283-284;Gordon Fee, Paul’s Letter to the Philippians, NIC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95), 246-248; John Reumann, Philippians, AYBC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四角賽(2):傳統保羅:「我是基督徒,不再是猶太人! 」

一般來說,在廿世紀以先,更正教視信主後的保羅,為一位跟「猶太教」割席的基督使徒。未信主的保羅,就如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及好行為,嘗試去到換取救恩,亦即是所謂「律法主義」(legalistic Judaism)。好明顯,這些猶太人一定是徒勞無功,是全然失敗的。這些猶太人的心境,有兩個可能的特徵。一方面,某些人成功地自欺,以為自己已經達到上主的標準,自以為義 (self righteous)。另一方面,某些人不斷被自己的良心責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根本是有罪的人,不能滿足上主聖潔的要求,並非無可指摘(羅七18,腓三6)。保羅在未歸主之前,就是面對這樣的困境。外邦人,雖然沒有摩西律法,但他們與跟猶太人的問題,沒有兩樣。根據以上角度,保羅神學的核心,就是被良心責備的人,如何在法庭的場景,在那位聖潔的法官面前,得蒙赦免,被判無罪,亦是稱義的意思。

今日唔知聽日事,叫我怎能有盼望?

上個世紀的香港,故事發展十分簡單與線性。那時,今日已知聽日事,叫我怎能無盼望?然而,今時今日的香港,故事變得錯綜複雜。今日唔知聽日事,故事會怎麼發展?廿一世紀的香港故事會怎樣終結?主在其中有什麼心意?老實講,無人完全知。但我們都會估...第一世紀的以色列故事,比香港可能更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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