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羅的基督敘事:認識基督與榮耀平反(腓立比書三章10-11節)
在肉體中為基督而受羞辱,正如基督如罪犯般受死,但復活後上帝為祂平反,證明祂的無罪,將祂升為至高;同樣信徒為著基督,就是福音的緣故而受苦、受羞辱甚至死亡,將來上帝也會在基督裡一同(榮耀)平反。
Part 2: Threefold Mimesis in explaining Saul vs. Paul
After seeing the framework of the Dunn's Five-Level of Story Model on the previous page, we would see further on how...
四角賽 (6):可以不再用人的系統去貶低聖經的基督嗎?
這種彼此聆聽的氛圍,漸漸造就了一個打破二元敵對的動力,不少學者遂嘗試提出各式各樣的「後新觀路線」(post-NPP)。 過往,「傳統派」以「法庭」(juridical) 的角度去解讀「稱義」,「新觀派」則強調「參與」(participation) 上主的末世工作 (eschatological activity)。 如今,其中一個受頗多學者贊成的方向,就是以「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 這主題,去包含「法庭」(縱向)及「參與」(橫向), 並以此成為保羅神學的新核心。 簡單來說,信徒是在上主的救恩行動 (saving activity) 下,在參與基督的聯合中,得蒙赦罪。 事實上,細察保羅的表達,信徒對「上主的義」的領受及經驗,的確是「在基督裡」獲得的。 這樣,保羅神學的核心綱領,就是(參與)基督,而非人(的得救)! 我們是藉基督得著義,而非得著義後認識基督。保羅的焦點,是基督祂自己,而非一項藉基督完成的交易。 保羅渴望的,由始至終都是與基督聯合的關係,不是一份合約。 在改革家「五個唯獨裡,最重要的就是唯獨基督 (solus Christus)...
豈只是負面教材?從利科 (Ricoeur) 的「極限經驗」重看路十38~42的馬大
本文旨在透過路十38-42有關耶穌到馬大家中的經文作例子,以展示保羅.利科 (Paul Ricoeur) 敘事詮釋學中部份思想對聖經詮釋的貢獻。本文的命題為利科的詮釋理論有助讀者突破既有教會教導並更深入和立體地閱讀聖經,並與讀者的「今天」和生命連結及互為更新。本文的進路大致為:首先審視教會一般對路十38-42經文裏馬大的看法,及後嘗試以三重塑形理論和其他利科敘事詮釋理論審視經文,以突顯學者在聖經詮釋上的貢獻和為讀者帶來的幫助。
耶穌的十架,吃力不討好
耶穌十架的故事,不單得不到羅馬人的欣賞,聽在大部份以色列人的耳中,亦是吃力不討好。以色列人於第二聖殿時期的意識形態與社會結構,可以說是錯綜複雜,恩怨情仇,千絲萬縷。亡國幾百年後,馬加比王朝的復國雖曾帶來盼望,但及後的內戰、政治與宗教權力的混雜,派系之間不斷的鬥爭及仇恨,都叫以色列人再次陷入迷失...
越界解夢––回應「在《幻愛》裡尋『真實』」
我並沒有追捧榮格的學說,然而,我卻認同其學說所涉及的「內在的我」。 一般而言,人傾向不理會生命中那些痛苦及創傷,但試問整全的生命怎可以不顧及我們的「內在的我」呢!再者, 這傾向可引致情緒崩潰甚至屬靈災害,我們必需顧及它。 那麼,怎樣做?
一條「低能」問題,及 點解佢係咁樣祈禱架呢?
一條「低能」問題,但讓我傻傻一問:
請問大家祈禱的時候,會否常用「屬靈爭戰」的方式去禱告呢?會否將自己的心靈世界,看為一場上帝與魔鬼不斷角力的爭奪戰?祈求上帝大能的釋放?
還是你不習慣這樣禱告?可能…因為習慣一種在主前認罪禱告的模式,或覺得這類禱告是靈恩派的作為?或基督已經得勝,所以不需這樣禱告?
很多年前,當我還在一間福音機構事奉的時候,我就時不時參與一些爭戰式的禱告。或許受著韓國宣教士的影響,我們禱告時都傾向大聲宣告,並且一路搖動著身體。信賴著機構的傳統及訓練,我也在禱告中有學習,然而禱告的「功能」,都是為以事工為焦點。這種「爭戰式風格」,與我中學信主後就參與的教會,非常不同。教會的相對較溫文。基於牧者視教會如學校的理念,禱告內容都更多建基神話語,投入的激情卻較少。認罪較深入,內省亦較多。然而,機構及教會的傳統都不約而同地都告訴我,要與靈恩派保持距離。那些 Victory over Darkness, Bondage Breaker...
利科思想對詮釋馬太福音二十章1~16節「在葡萄園做工的比喻」的貢獻
保羅.利科(Paul Ricoeur)是一位法國哲學家,在二次大戰期間成為戰俘的經歷是他擴展學術視野的重要契機。他「集百家之大成」結合詮釋學、現象學、文學、哲學、符號學等多門學問的菁華,再進行化解與提煉。利科亦發表過不少有關聖經詮釋的文章,其詮釋理論對於聖經詮釋有莫大的貢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