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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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昨天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開心近d?」 答:「當然是昨天。」 問:「昨天的唔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唔開心近d?」 答:「當然是昨天。」 問:「昨天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唔開心近d?」 答:「….應該是…或許是…」 問:「昨天小小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極大的傷痛近d?」 答:「當然是半年前!」 俗語有云,時間可以沖淡一切。如果這是真,人在過去所受的一切傷痛,都可以在時間如物質的水一樣,不斷的沖洗之下,「自然」地得到醫治。只要給予更多的時間,傷痛記憶就會自然消失。「洗腦」完畢。 說出這話的人,就算不是自欺,也可能是奢望....

洪水泛濫之時(一):點解個世界會咁邪惡?

邪惡世代有一個特徵,就是界線徹底的瓦解。洪水不斷湧入,傳統價值不再,遊戲規則全改。置身這時代,人會更多反思古時邪惡時代的意義,尋問解讀當前罪惡的法則。就在主前第四世紀末,猶太人再一次走過痛苦的政權爭逐時代。在亞歷山大大帝死後,他的部將為了奪取權力,便觸發了多次的内戰 (The Wars of the Diadochi, 323-302 BC)。就在這廿一年之間,血腥戰爭不斷發生,巴勒斯坦一帶就至少七次易主。生於那邪惡的時代,一班猶太「天啟作者」 (apocalyptists) 就從遠古《創世紀》第六章的洪水故事找到靈感,「鑑古知今」,寫成典外文獻《以諾一書》的第一卷:《守望者之書》( “Book of the Watchers”),重新演繹 (Re-mix) 洪水的故事。 邪惡世代有一個特徵,就是界線徹底的瓦解。洪水不斷湧入,傳統價值不再,遊戲規則全改。

2. 非同凡響的「小羅馬」腓立比

Πολιτεύομαι 在腓立比書同時包含三方面的意味。第一是政治效忠性 (political allegiance),第二是軍事對抗性 (military resistance),第三是神學辨識性 (theological discernment)。前二屬於希羅視角,第三則屬猶太。三者環環相扣,在「語意互動」(semantic interaction) 中共同創出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意思。

猶大是否被上帝預定去出賣耶穌?

預定論 (predestination) 的確是基督教神學中其中一個重要的概念。意思大概是,上帝在創世之前就已經揀選了那些人將得救,甚至是那些人不會得救 (double predestination)。這樣,出賣耶穌的猶大或許就是其中之一。若是這樣,猶大就不單是一個「悲劇人物」 (tragic figure),甚至是上帝救恩計劃的「受害者」(victim)。這種救恩,我還應相信嗎? 其實這教義在聖經中也的確有一些基礎,主要來自於《新約》的一些經文。例如: 1. 以弗所書 1:4-5:

敘事神學釋經:兩個婦人兩個約

引言 在加拉太書四章21節至五章1節的論述中,為了回擊敵對者的謊言,保羅引用了不少篇幅的舊約內容,來論證福音與律法的關係。本文將利用法國哲學家保羅·利科 (Paul Ricoeur) 的敘事理論,著重探討保羅在四章21節至五章1節的詮釋。這段中,保羅接連用了創世記撒拉和夏甲的故事,以及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節的內容。因此,本文將先分析其中涉及的以色列故事,再進一步探討保羅是如何在加拉太處境下,融合了基督的故事、自己的故事進行故事疊故事的新詮釋。最後,結合利科的三重模擬,嘗試分析藉著這段舊故事的新表達,保羅要向加拉太群體傳遞的價值認同。 研究方法簡介

釋經專文(腓立比書 3:10-11)

作者:暮日 本文通過釋經和敘事框架的剖析,討論保羅藉腓立比書3:10-11對信徒群體傳遞的信息,並反思其對當下處境的啟發。 一、釋經部分:文法與句子關係 不少釋經學者視3:10-11節為8-9節的延伸,此複雜句子橫跨4節,串連了許多動詞和概念。嘗試通過理解文法對分句之間的關係進行分析,以理解保羅想要傳遞的信息。

越界解夢––回應「在《幻愛》裡尋『真實』」

我並沒有追捧榮格的學說,然而,我卻認同其學說所涉及的「內在的我」。 一般而言,人傾向不理會生命中那些痛苦及創傷,但試問整全的生命怎可以不顧及我們的「內在的我」呢!再者, 這傾向可引致情緒崩潰甚至屬靈災害,我們必需顧及它。 那麼,怎樣做?

敘事覺醒(1)

在上個世代,人人仿佛都講同一份歷史。歷史就如一本置身於我們眼前的 National Geographic。同樣,上一代的敘事文學傳統,偏重以二元結構 (binary structure) 的前設去說明 (describe) 意義產生的邏輯。這些學者 (例如 A.J. Greimas, Vladimir Propp) 擅於用一些放諸四海皆準的框架去解讀故事。例如所有故事都有6個行動者 (actants),7種角色 (roles),31 個功能 (functions)。藉著這些類別,我們學懂了如何理解故事背後的編碼方式。故事既是如此客觀,你與我的歷史自然近乎一樣。

從「尋找罐頭式答案」到「被打碎及重建的敘事」:利科詮釋為我讀經靈修帶來的反思

作者:某同學 當我完成了有關保羅.利科的敘事理論的有關課程。使我回想我讀經的故事而且幫我整合有關經驗。 以往我讀經時,心態是想找答案。 我認信聖經是神的話,我可以找「最好」答案的來源。 就如拍拉圖對藝術品的看法: 有一個天上的一個「理想」答案。 當然,這一個較「理想」的答案出現了,我就要嘗試更理解神的心意。 但本於 「已經但尚未」(英語:already but not yet),所以即使聖經有一個完美的標準,現時的我是不能做到的,這合理化了我和聖經的距離。以下是一個例子,我是如何讀經及思考經文怎樣影響自己。 在約翰福音10:10,耶穌說,“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我的著眼點在於解釋豐盛。是如何靠耶穌得著這豐盛的生命呢? 沒有耶穌進來我生命之前,我生命的光景是否真的被毀壞呢?這經文也是我以往教會會堂放在門口的招牌上,作用就像以豐盛的生命叫途人想一想你的生命如何呢? 你想得到耶穌嗎? 而這經文對我就像指引燈一般:我想得到這豐盛的生命,就等於人生的完美標準一樣。但這年復年,我發現有耶穌的生命並沒有這麼豐盛,甚至有疲憊燒完(英語:burn out)的生命狀態,對於聖經指向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不一致的結果,我試著尋找答案。以下是我理性的整理:

沒有客觀證據就不能有確據?

三十年前,我信了耶穌。那時,我常常閱讀一些護教學的書,例如《鐵證待判》, 《你為何要信》 。初信的我,特別喜歡尋找一些客觀存在的證據,讓我知道這個信仰,是有根有據,而非一個主觀感覺而已。當我讀到聖經原來有那麼多的歷史客觀證據,幾千個應驗了的預言,千萬種考古學的引證時,我實在感到萬般的興奮:我找到了!《聖經》是真的!因為我在《聖經》背後的世界,找到客觀的事實。所以《聖經》是對的,值得我相信。雖然我知我所信是超越科學,但最能支持我相信的,卻仍然是一個建基科學的知識模式 (epistemological model)。雖然我穩定出席聚會,積極事奉,甚至參加門徒訓練,學習向人傳福音。但在我的腦海裡,仍然時不時有一把聲音在盤旋:「究竟我的信仰是否都是心理作用,不建基理性的主觀感覺?」更糟的是,若我們遇見一些反對基督信仰,質疑神的存在能否被證實的書時 (e.g. Why There Is No God: Simple Responses to 20 Common 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我們的信心就會容易被動搖。回到教會,亦似乎不容易跟人分享這些掙扎…除非你團契導師或傳道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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