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敘事覺醒 (2):尋回節奏感

無論是籃球射籃動作,羽毛球進攻策略,或游水手腳配合等,都在乎一種與自己身體協調的體感節奏。找到節奏,如入無人之境;節奏打亂,兵敗就如山倒。打逆境波的時候,不自亂陣腳,重尋節奏感,就是勝敗的關鍵。

從Paul Ricoeur的敘事理論解讀自己的蒙召經驗

筆者以「敘述者」的角度回顧、篩選並串連這些片段,構成一個蒙召的故事。 在敘述這個故事的過程中,上帝也在與筆者對話,逐一啟示祂在每一個事件中所隱含的意義。故此筆者認為,信仰並非抽空的信條或教義,也有其經驗的內涵,而這 些內涵正正來自上帝的主權底下,我們所經歷並敘述的故事。透過這些故事,我們 建立自身與上帝關係,從而詮釋我們的身分,以及生命的意義....

武力抗爭「聖鬥士」:馬加比 (The Maccabees)

自幼我就十分喜歡看「英雄片」。在這些電視劇集及電影裡,正義之士通常在受到邪惡之輩攻擊後,都會以英雄式的武力手法去回敬敵人,並從他們的巢穴中救出自己的妻兒子女,然後故事大團圓結局。這種故事原來也見於《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是包含《馬加比一書、二書》的)。當地上邪惡滿盈的時候,神子民就有責任替天行道,以武力為主施行祂的公義,並看之為是救恩的一部份...

毋忘初衷,莫忘初衝

「這不是說我已經得着了,或已經完全了;我還是竭力追求,或許可以抓得住基督耶穌要我抓住的。弟兄們,我不認為自己已經抓住了,我只專注一件事,就是忘記背後,全力爭取前面的,向着目標直跑,為要得着神在基督耶穌裏從天上呼召我去得的獎賞。」(腓 3.12-14《新漢語》) Exactly 一年前, 我交了我的博士論文。英文題目是 "CONTESTATION OF TESTIMONIES––A NARRATIVE ANALYSIS OF IDENTITY FORMATION IN PHILIPPIANS"。 翻譯成中文,大概應該是這樣:「見證角力 –– 從敘事理論分析腓立比書的身份認同」。感謝主的憐憫,雖然在 Viva...

十字架這個符號

十字架這個符號,本來就不是基督教的專利。在第一世紀初,呢個符號早已盛載著很多不同的吶喊與情緒。當耶穌的十架故事進入不同人的視野後,就衍生出各樣不同的反應,各樣不同十架故事的延伸...

今日唔知聽日事,叫我怎能有盼望?

上個世紀的香港,故事發展十分簡單與線性。那時,今日已知聽日事,叫我怎能無盼望?然而,今時今日的香港,故事變得錯綜複雜。今日唔知聽日事,故事會怎麼發展?廿一世紀的香港故事會怎樣終結?主在其中有什麼心意?老實講,無人完全知。但我們都會估...第一世紀的以色列故事,比香港可能更複雜...

敘事神學初接觸之屬靈經驗反思

作者:Jennifer 在整個敘事神學的課堂學習中,讓我最大感受及反思的地方是個人與上帝的關係及人在其中的改變。我認同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一個故事,而每個生命故事又是由多個故事搭建,在生命中就有如很多個資料夾一樣的故事,好好的安放在人生命中不同的時間點。這些故事或許有殘缺,或許長期在生命中置頂。無論故事如何發展,也是作為人很獨特的故事,也是構成「人」不可或缺的部份。 對於擁有基督信仰的人而言,或許信仰就是我們生命故事的中轉站。在這個中轉站中,我們會發現生命中的故事不是偶爾發生和出現,而是有上帝的故事默默在其中。

魔鬼:「耶穌,讓我幫你。」

這是一個極端 Reader-response 或 Reader-centered 的世代。人隨自己的願望去主導《聖經》的解讀,隨自己的意思去描繪他想有的耶穌。這種發生在人心裡的敘事角力,今天如是,昔日也是。就在耶穌開始事工之際,祂在曠野被魔鬼試探四十天。魔鬼對耶穌的試探,其實就是一個又一個動搖耶穌自我理解 (self-understanding) 的嘗試。藉著一個又一個的故事,魔鬼嘗試啟蒙耶穌,教祂知道自己「真正」的身份。在這 XL: The Temptation of Jesus Christ (2020年 復活節上演) 電影的預告片裡,有一段魔鬼向耶穌說出的對白,十分吸引我: Satan:“What brings you here?” “What have you come to...

沒有客觀證據就不能有確據?

三十年前,我信了耶穌。那時,我常常閱讀一些護教學的書,例如《鐵證待判》, 《你為何要信》 。初信的我,特別喜歡尋找一些客觀存在的證據,讓我知道這個信仰,是有根有據,而非一個主觀感覺而已。當我讀到聖經原來有那麼多的歷史客觀證據,幾千個應驗了的預言,千萬種考古學的引證時,我實在感到萬般的興奮:我找到了!《聖經》是真的!因為我在《聖經》背後的世界,找到客觀的事實。所以《聖經》是對的,值得我相信。雖然我知我所信是超越科學,但最能支持我相信的,卻仍然是一個建基科學的知識模式 (epistemological model)。雖然我穩定出席聚會,積極事奉,甚至參加門徒訓練,學習向人傳福音。但在我的腦海裡,仍然時不時有一把聲音在盤旋:「究竟我的信仰是否都是心理作用,不建基理性的主觀感覺?」更糟的是,若我們遇見一些反對基督信仰,質疑神的存在能否被證實的書時 (e.g. Why There Is No God: Simple Responses to 20 Common Arguments for the Existence of God),我們的信心就會容易被動搖。回到教會,亦似乎不容易跟人分享這些掙扎…除非你團契導師或傳道人的...

Part 1: Stacking stories from ancient to present…

It would be interesting to use the narrative approach to find out how would Paul derive the notion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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