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利科思想對詮釋撒該的貢獻

傳統神學提供系統性反思,而且提供教義的內容及使信徒明白上帝不變的本質,多以慨念性及理性的思考式方式理解聖經和世界。 但現今世代,已經不可以單單以理性思辯認識世界,不同的社交媒體提供不同的記者視覺把事實以第一人的角度陳列在人前。後現代對世界對自己的理解已經是更複雜多變,不同媒界提供的浸沉式體現使人理解的事實是整合了理性,感情,客觀,主觀的體驗。敍事思想把我們日常的故事和神聖的故事放在時間裡,當我們把過去的事每一次重新被敍述,就是把我們所重整事件中的時間性結構, 這樣我們會把舊和新的敍事重新疊建,於是就可以改寫了我的敍事身份。就如,筆者去了一次很長的歐洲旅行,和朋友因不能好好配合,當下心情低落,但總算完成了旅程,筆者覺得不被接納,回到香港後大哭一場。當筆者再一張張照片放在社交媒體時,有著重新把旅程再回想一次的機會,述說著所見所聞,和重新整理旅行後和朋友的關係,重新敍述這個事件時,筆者和之前和朋友發生的事情等等疊建,使筆者明白了自己的性格,對方有可能對自己的看法,同時重新認識這朋友的性格,以及這個旅程使自己明白看事物的觀點,和不同人交流時的重心。筆者因這事對自己的認識立體了,這次對自己的認識是從痛苦而來,郤更深明白自己是個怎樣的人。如保羅.利科(下文簡稱利科) 提出當時間以敘事的方式被說出,它就變成⼈的時間,當敘事成為⼀種時間存在的條件,它便獲得了其全部的意義。當利科提及時間內 (Within-time-ness) 時, 便把人類所關心的事和敘述及時間關聯起來:  我對時間性的描述是依賴於我們對所關心的事物的描述。當筆者把旅行故事再次一幕幕敘述出來時,同時把時間/經驗的體會用語言顯露出來,成了當時/敘述時/對未來的我存在意義的創造。 這樣的體驗沒有離開事實,但不單單純理性,也反映著事件主角對特定時空下的關懷。 而這敍事思想很切合現今世代的經驗,當加以整合,幫助了自我身份的改寫。

可唔可以無左受苦節?

《和合修》給這段經文的標題是「在加利利傳道」。這是一個資訊性的報導,沒有錯。但從馬可敘事的角度,更貼切的標題或許是「耶穌離開迦百農」,甚至是「耶穌急忙離開迦百農」。耶穌不可以再留在迦百農,因為群眾的故事有機會開始主導祂的故事,或主宰祂對以色列人的影響。可以想像,因著耶穌的醫病趕鬼,祂的人氣指數不斷上升,粉絲數目不斷增加,越來越多人找他。然而,上帝的國不能被人地上的需要主導,罵別人見證「堅離地」的,不一定在活出天國。

四角賽(1):保羅神學的話語權

保羅,一個為以色列祖宗的傳統大發熱心的猶太人,一位敢於自命無可指摘的法利賽人 (腓三5~6)。因著在大馬色路上與復活的主耶穌相遇,生命經歷180度的改變。他本來是一個致力逼迫耶穌跟隨者的猶太人 (徒九1~2),卻從此成為了耶穌的「外邦使徒」,狂熱地傳揚基督的福音。教會的根基當然是耶穌基督,亦是信徒唯一的盼望。但保羅對往後基督教的發展,其影響力實在是一時無兩的。誠然,是耶穌改寫了保羅。但我們對耶穌的經驗,卻很大程度是透過保羅的書信。故此,要正確及深入認識耶穌及基督教,必須走進保羅的信仰歷程,亦即是他的神學。換句話說,錯解保羅,就會錯解耶穌,甚至是錯解整個基督教。保羅「四角賽」的重要性,正是在此。

尋求公義,獨立調查!

問:「昨天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開心近d?」 答:「當然是昨天。」 問:「昨天的唔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唔開心近d?」 答:「當然是昨天。」 問:「昨天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唔開心近d?」 答:「….應該是…或許是…」 問:「昨天小小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極大的傷痛近d?」 答:「當然是半年前!」 俗語有云,時間可以沖淡一切。如果這是真,人在過去所受的一切傷痛,都可以在時間如物質的水一樣,不斷的沖洗之下,「自然」地得到醫治。只要給予更多的時間,傷痛記憶就會自然消失。「洗腦」完畢。 說出這話的人,就算不是自欺,也可能是奢望....

我們都是無用的僕人?

7 「你們當中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8 他豈不對僕人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該做的。』」(路加福音 17:7~10) 這是一段非常難解的經文。絕大部份的釋經書都將焦點放在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主人與僕人的文化背景,究竟是屬於較早期的,較仁慈的以色列人體系,還是較後期的,較嚴苛的羅馬帝國體系。筆者認為較大機會是屬於前者,即較為容許主人與僕人之間,存在一份較多彼此尊重的關係 (a relationship of reciprocity)。 第二方面,是第10節「無用的」之原文 (ἀχρεῖος)...

武力抗爭彌賽亞

古代近東政權,包括羅馬,都可算是一個龐然大物。作為大台,她們掌管歷史故事的編寫,人民的故事都由她所主編。既是這樣,十架酷刑的結局,理應足夠去到阻嚇人去到跟她們對抗。然而,以色列人並未因此而放棄復國的盼望。儘管他們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但他們仍然再接再勵,屢敗屢戰。他們其中一個動力的來源,就是一種彌賽亞快將降臨的期望...

一個「流亡異鄉者」的禱告 (詩42)

為了堅守自己與上帝的關係,《聖經》裡的詩人常常要面對來自四方八面的壓力。在詩42:3,一位「流亡異鄉者」就這樣禱告:「我 [或譯人] 終日不斷地譏笑我說:『你的上帝在哪裡?』我便晝夜不住地流眼淚當飯吃。」

敘事覺醒 (3):怎懷舊事,怎添新意

真理的舞台若只是一堆概念,讀《聖經》應該很簡單,因為概念理應融會貫通,天衣無縫,放諸四海皆準。站到很遠的位置去望向《聖經》,自然就看見跨時代跨地域的《新約》基督觀、教會觀等。這種命題式的完美教義,有什麼新事可言?跟我們的困境,有什麼共鳴可言呢?

敘事覺醒(1)

在上個世代,人人仿佛都講同一份歷史。歷史就如一本置身於我們眼前的 National Geographic。同樣,上一代的敘事文學傳統,偏重以二元結構 (binary structure) 的前設去說明 (describe) 意義產生的邏輯。這些學者 (例如 A.J. Greimas, Vladimir Propp) 擅於用一些放諸四海皆準的框架去解讀故事。例如所有故事都有6個行動者 (actants),7種角色 (roles),31 個功能 (functions)。藉著這些類別,我們學懂了如何理解故事背後的編碼方式。故事既是如此客觀,你與我的歷史自然近乎一樣。
豈能只是OIA?

豈能只是 OIA 2.0: 「起底」經文,「起底」自己

差唔多卅年前,初信主的我就參加教會的 OIA 歸納性查經班。作為一個初信者,跟著導師去 O 完 再 I 跟著 A,都真係學到野,增進了不少《聖經》的知識。但唔知點解,這種讀經及釋經方法總是給我一種「硬蹦蹦」的感覺。閱讀《聖經》的認知模式,亦跟我日常生活的方式,有點格格不入的感覺。 後來,我認識了敘事神學,才發現詮釋經文的關鍵,不單是歷史文法字義 (historical grammatical lexical),還有是經文潛藏的故事前設 (narrative substructure)。簡單來說,就是任何人的說話、報導或文章,其實背後都有一個以「故事模式」存在的「底牌」,去主導表面可見的邏輯。 歷史文法字義的查經步驟,嘗試客觀抽離地觀察一段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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