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無牆馬可測驗 (1)

馬可福音測驗 ...

利科思想對詮釋撒該的貢獻

傳統神學提供系統性反思,而且提供教義的內容及使信徒明白上帝不變的本質,多以慨念性及理性的思考式方式理解聖經和世界。 但現今世代,已經不可以單單以理性思辯認識世界,不同的社交媒體提供不同的記者視覺把事實以第一人的角度陳列在人前。後現代對世界對自己的理解已經是更複雜多變,不同媒界提供的浸沉式體現使人理解的事實是整合了理性,感情,客觀,主觀的體驗。敍事思想把我們日常的故事和神聖的故事放在時間裡,當我們把過去的事每一次重新被敍述,就是把我們所重整事件中的時間性結構, 這樣我們會把舊和新的敍事重新疊建,於是就可以改寫了我的敍事身份。就如,筆者去了一次很長的歐洲旅行,和朋友因不能好好配合,當下心情低落,但總算完成了旅程,筆者覺得不被接納,回到香港後大哭一場。當筆者再一張張照片放在社交媒體時,有著重新把旅程再回想一次的機會,述說著所見所聞,和重新整理旅行後和朋友的關係,重新敍述這個事件時,筆者和之前和朋友發生的事情等等疊建,使筆者明白了自己的性格,對方有可能對自己的看法,同時重新認識這朋友的性格,以及這個旅程使自己明白看事物的觀點,和不同人交流時的重心。筆者因這事對自己的認識立體了,這次對自己的認識是從痛苦而來,郤更深明白自己是個怎樣的人。如保羅.利科(下文簡稱利科) 提出當時間以敘事的方式被說出,它就變成⼈的時間,當敘事成為⼀種時間存在的條件,它便獲得了其全部的意義。當利科提及時間內 (Within-time-ness) 時, 便把人類所關心的事和敘述及時間關聯起來:  我對時間性的描述是依賴於我們對所關心的事物的描述。當筆者把旅行故事再次一幕幕敘述出來時,同時把時間/經驗的體會用語言顯露出來,成了當時/敘述時/對未來的我存在意義的創造。 這樣的體驗沒有離開事實,但不單單純理性,也反映著事件主角對特定時空下的關懷。 而這敍事思想很切合現今世代的經驗,當加以整合,幫助了自我身份的改寫。

「腓立比之戰」記錄片

這套「腓立比之戰」是由 National Geographic 拍制的。一場劃時代的內戰,見證羅馬帝國的誕生,及「神兒子」(不是耶穌基督)的來臨!

超越「科學」的框框,走進「想像」的信仰

這是一個「故事革命時代」。當故事不斷被改寫,「自我認同」(self-understanding) 亦不斷被改變。無論是去年開始的社會運動,或是近期的新冠肺炎,兩者帶來的影響都是劃時代,影響著全香港及全世界。社會運動追求的新時代,是一種唯藉民主自由才能有的榮光時代。新冠肺炎帶來的,則是一種「世界末日」式的灰暗時代。相比之下,前者或者能夠為一部份人帶來「新天新地」的盼望,後者卻為大部份人帶來憂鬱的前景。前者叫不少香港人急忙「著草」,後者卻叫我們怱怱「回龜」。香港人呀,我們是誰?Who are we?

1. 不只是一般的「行事為人」

很多人喜歡用羅馬書十三章去理解保羅的政治神學,我更喜歡用腓立比書。然而,腓立比書的信息不就是喜樂,彼此謙卑服侍嗎?抱歉,我認為這理解有點膚淺。究竟保羅在腓立比書講什麼?要解開這個謎,我們一定要正確理解腓一27的一個動詞: πολιτεύομαι。為什麼?因為根據希臘修辭理論 (Ancient Greek Rhetorics),腓立比書的中心思想,可以在腓一27–30節這段落裡找到。細心閱讀原文,就發現一27–30這四節,原來同屬一個句子,而 πολιτεύομαι 就是整句的唯一主要動詞 (main verb)。故此,πολιτεύομαι 在腓立比書的角色,可說是重中之重。你如何詮釋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意思,就會很大程度上主宰了你對整卷書的理解。

敘事神學釋經:兩個婦人兩個約

引言 在加拉太書四章21節至五章1節的論述中,為了回擊敵對者的謊言,保羅引用了不少篇幅的舊約內容,來論證福音與律法的關係。本文將利用法國哲學家保羅·利科 (Paul Ricoeur) 的敘事理論,著重探討保羅在四章21節至五章1節的詮釋。這段中,保羅接連用了創世記撒拉和夏甲的故事,以及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節的內容。因此,本文將先分析其中涉及的以色列故事,再進一步探討保羅是如何在加拉太處境下,融合了基督的故事、自己的故事進行故事疊故事的新詮釋。最後,結合利科的三重模擬,嘗試分析藉著這段舊故事的新表達,保羅要向加拉太群體傳遞的價值認同。 研究方法簡介
豈能只是OIA?

豈能只是 OIA? 

詮釋經文的關鍵,通常都不是歷史文化字義(我也有在建道教希臘文的!),而是經文隱含的故事假設,及對現存的傳統作出更新。歷史文法字義的查經步驟,就如 OIA 歸納性查經法,本來都是有益的。嘗試客觀抽離地觀察一段經文 (Observation),誠意是一份對經文的尊重。但這種意識形態有一個危機,就是以為解釋一件歷史事件或一段經文,其最理想模型就是一個可客觀論證的科學實驗 (verifiable interpretation)。漸漸地,解經就演變成理性的修練,靈修詩歌敬拜就是感性的體會。這種讀經還有一個危機,就是當你已經對一段經文讀到滾瓜爛熟時,你的閱讀興趣就會不斷下解。越讀越悶,越讀越老油條… 敘事神學看到的讀經,並不是這樣。

Part 4: What is the implication?

After all, we could find that Phil 3:10-11 enclosed the paradigm of Christ’s suffering link to the new insight on the expectation of “resurrection”...

從Paul Ricoeur的敘事理論解讀自己的蒙召經驗

筆者以「敘述者」的角度回顧、篩選並串連這些片段,構成一個蒙召的故事。 在敘述這個故事的過程中,上帝也在與筆者對話,逐一啟示祂在每一個事件中所隱含的意義。故此筆者認為,信仰並非抽空的信條或教義,也有其經驗的內涵,而這 些內涵正正來自上帝的主權底下,我們所經歷並敘述的故事。透過這些故事,我們 建立自身與上帝關係,從而詮釋我們的身分,以及生命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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