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4. 捍衛我們的「核心價值」

要知道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第三個意義來源,我們必須認識猶太人在兩約之間,是一直如何使用這個字。打開《七十士譯本》,我們就會發現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意思,不單關乎另類的生活方式,或效忠城市憲章的公民意識。根據猶太人的傳統,πολιτεύομαι 更是一個具有「神權政治」 (theo-political connotation) 內涵,結合天與地的見證行為 (act of testimony)。始自主前第二世紀,每逢遭受外敵的侵犯,猶太人就常用 πολιτεύομαι 去表達他們在逆境中,仍舊決意堅守摩西律法,捍衛他們的「核心價值」。當外敵視他們的忠誠為自討苦吃,是「信得太迷」;個別的猶太人卻不退縮,並以此為他們的「以色列群體身分」 (collective identity of Israel)。

2024 明道社講座:腓立比書

https://youtu.be/WGiJ72Ib0ew?t=0 https://youtu.be/WGiJ72Ib0ew?t=0

尋求公義,獨立調查!

問:「昨天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開心近d?」 答:「當然是昨天。」 問:「昨天的唔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唔開心近d?」 答:「當然是昨天。」 問:「昨天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的唔開心近d?」 答:「….應該是…或許是…」 問:「昨天小小的開心近d,還是半年前極大的傷痛近d?」 答:「當然是半年前!」 俗語有云,時間可以沖淡一切。如果這是真,人在過去所受的一切傷痛,都可以在時間如物質的水一樣,不斷的沖洗之下,「自然」地得到醫治。只要給予更多的時間,傷痛記憶就會自然消失。「洗腦」完畢。 說出這話的人,就算不是自欺,也可能是奢望....

基督徒講故仔的兩大智慧

這是一個我講故事的世代。看著我兩個小學生兒女的成長,我已看見他們的將來,將離不開 youtube channel, OBS studio, Zoom Webinar, discord server… 面對這個 *我* 講故事 (iNarrate) 的新一代,基督徒必須知道自己的角色,不是吸收客觀的聖經知識,更是一個「講故佬」 (story-teller)。

7.「耶穌品牌」代言人爭奪戰

腓立比書是一卷充滿爭拗味道的書信。保羅寫此書,就是因他與其他基督跟隨者,就他被羅馬政權收監,有著南轅北轍的見證 (witness)。Πολιτεύομαι 之所以值得花那麼多篇幅去解釋,正是因為這字見證了神子民在政局不穩的狀態下,如何辨識上主的引導。

大國崛起迫到上心口,識時務俊傑是新常識?

當安提阿古壓迫猶太人「迫到上心口」時,猶太人可以點做呢?當我建基舊約正典但以理書,然後再參考次經馬加比一二書時,我發現可以將以色列人的回應界定為三類。三種人,三種不同的故事...

「好撒瑪利亞人」的 Ricoeurian 解讀

在一個以功能為本的社會,人的行為是由角色去主導。活在這種社會,我們「沒有」鄰舍,因為鄰舍不符社會制度主宰下的角色類別 (role category)。人有很多社交角色要「扮演」,但卻不必需要代入故事。人唯一要作的,就是跟著這社會機器中的鏈輪角色 (cog) 劇本,跟著它去運轉就可以了。按Ricoeur的敘事哲學,這種人生故事,很有common sense,人云亦云,很 idem (what of the self)。 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眼中,撒瑪利亞人是一個「社會被遺棄者」(social outcast)。他們沒有什麼社會地位,沒有什麼社會角色,沒有什麼既定責任。他們屬於「沒有類別的類別」 (the category of the...

武力抗爭彌賽亞

古代近東政權,包括羅馬,都可算是一個龐然大物。作為大台,她們掌管歷史故事的編寫,人民的故事都由她所主編。既是這樣,十架酷刑的結局,理應足夠去到阻嚇人去到跟她們對抗。然而,以色列人並未因此而放棄復國的盼望。儘管他們經歷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但他們仍然再接再勵,屢敗屢戰。他們其中一個動力的來源,就是一種彌賽亞快將降臨的期望...

剖釋利科思想對聖經詮釋的貢獻—— 以兇惡園戶的比喻作為例子

作者:羅樂呈 1. 引言 利科採取的哲學詮釋學,以符號、象徵、隱喻和文本來理解人的存在與意義,提出「三重模仿理論」結連敍事與生活。 相較於傳統的釋經手法,例如從經文細節觀察作歸納式研經或歸納命題式教義,利科的敍事詮釋更能幫助讀者落實「基督的模仿者」的步驟。本文將以耶穌的兇惡園戶比喻(太二十一33-46)作例子,剖釋利科的各種敍事詮釋理論,與傳統釋經不同地對聖經詮釋作出貢獻。 2. 經文背景 兇惡園戶的比喻出現於耶穌在受難週進耶路撒冷城後,在聖殿教訓人的時候被祭司長和長老質疑權柄(太二十一23-27)後,以三個比喻一併回應﹕兩個兒子的比喻(太二十一28-32)、兇惡園戶的比喻(太二十一33-46)和婚筵的比喻(太二十二1-14)。兇惡園戶的比喻同被記載於另外兩卷福音書(可十二1-12、路二十9-19),同是耶穌的權柄被質疑後作回應,唯只有馬太福音的記載是將三個比喻放在一處,是當耶穌對於猶太領袖指出神真正子民的問題時,以三個比喻來回應以加強效果,且作為耶穌在第二十四章預言聖殿被毀的重要鋪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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