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與神學

《聖經》是上帝向我們主動的啟示,亦是我們敘述祂作為的見證。縱觀舊約及新約,上帝在每個時代,都會差遣僕人去到與祂同工,敘述出祂的作為。敘事神學的核心,就是以《聖經》為本,探討這種神人互動的過程。傳統的更正教詮釋,偏重建立客觀抽離的系統性教義。敘事神學卻將講故事的人,重新納入聖經詮釋的範圍,打破傳統釋經與釋人的牆壁。

歷史會判我們無罪

人通常都希望活在一個「黃金時代」 (χρύσεον γένος),因為在閃爍的 Golden Age 裡,一切都美好,馬照跑,舞照跳。這時代的人,不需要太多永恆盼望,因為他們在地的人生已經充滿希望,明天會更好,「大台歷史」延續不斷。 這時代的人,不需要太多永恆盼望,因為他們在地的人生已經充滿希望 《舊約》以色列人的 Golden Age,是在大衛及所羅門王統治的階段。後來國家雖然一分為二,甚至最終被擄巴比倫 (BC 586)。但人民對耶和華同在及賜福的方式,仍然尚可掌握:聽命就會蒙主賜福,叛逆就會被主懲治。未來是可見的,是可掌握的。賜福懲治都屬恩約 (covenant of...

四角賽(2):傳統保羅:「我是基督徒,不再是猶太人! 」

一般來說,在廿世紀以先,更正教視信主後的保羅,為一位跟「猶太教」割席的基督使徒。未信主的保羅,就如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及好行為,嘗試去到換取救恩,亦即是所謂「律法主義」(legalistic Judaism)。好明顯,這些猶太人一定是徒勞無功,是全然失敗的。這些猶太人的心境,有兩個可能的特徵。一方面,某些人成功地自欺,以為自己已經達到上主的標準,自以為義 (self righteous)。另一方面,某些人不斷被自己的良心責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根本是有罪的人,不能滿足上主聖潔的要求,並非無可指摘(羅七18,腓三6)。保羅在未歸主之前,就是面對這樣的困境。外邦人,雖然沒有摩西律法,但他們與跟猶太人的問題,沒有兩樣。根據以上角度,保羅神學的核心,就是被良心責備的人,如何在法庭的場景,在那位聖潔的法官面前,得蒙赦免,被判無罪,亦是稱義的意思。

3. 二擇其一的效忠爭奪戰

要知道保羅正在怎樣演繹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政治效忠」範式,我們要進入第二個解釋這字的角度:「軍事對抗性」(military resistance)。為此,我們要分析一下 腓三20「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 (πολίτευμα)」」的詮釋框架。籠統地說,起碼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軍事領土防禦」,第二種是「做個優質好公民」。

武力抗爭「聖鬥士」:馬加比 (The Maccabees)

自幼我就十分喜歡看「英雄片」。在這些電視劇集及電影裡,正義之士通常在受到邪惡之輩攻擊後,都會以英雄式的武力手法去回敬敵人,並從他們的巢穴中救出自己的妻兒子女,然後故事大團圓結局。這種故事原來也見於《舊約聖經》(「七十士譯本」是包含《馬加比一書、二書》的)。當地上邪惡滿盈的時候,神子民就有責任替天行道,以武力為主施行祂的公義,並看之為是救恩的一部份...

6. 同一事件,多種詮釋,誰主真相?

若保羅只是想信徒定睛永恆,他在腓一28應該會用 σημεῖον。 但他卻用了 ἔνδειξις,因為他在腓立比書的信息,有一個非常濃厚「敘事角力」的意味:同一保羅坐牢事件,已被編入多種不同的敘事論述。在腓立比政權的眼中 (αὐτοῖς, ethical dative),信徒不願參與帝王崇拜,不單是「有自唔在,攞苦來辛」,更是證明 (ἔνδειξις) 他們正走向沉淪 (ἀπωλείας)。然而,在保羅的敘事世界裡,這其實是腓立比信徒救恩過程的一部分,就連這種爭論也是在神計劃之內。

腓立比書的更新認識及信仰反思

保羅所寫的腓立比書,當中所提述的故事並不是表面看如此簡單,當中暗地裏編織 著很多有關過去、現在和未來的故事。若我們沒有此眼光去閱讀腓立比書,只會認為保 羅只是就著當時當刻的事情去勸勉腓立比信徒。然已,若我們藉敍事神學的向度去解讀 腓立比書,就會發現保羅運用暗引所提述的舊約故事,給腓立比信徒帶來更強烈和更有 說服力的勸勉。而且,整個敍事世界因著這些舊約故事而變得更為擴闊,讓腓立比信徒 (甚或讀者們)更深地理解神的旨意和作為。

釋經專文(腓立比書 3:10-11)

作者:暮日 本文通過釋經和敘事框架的剖析,討論保羅藉腓立比書3:10-11對信徒群體傳遞的信息,並反思其對當下處境的啟發。 一、釋經部分:文法與句子關係 不少釋經學者視3:10-11節為8-9節的延伸,此複雜句子橫跨4節,串連了許多動詞和概念。嘗試通過理解文法對分句之間的關係進行分析,以理解保羅想要傳遞的信息。

繼承者們 加拉太書 4:21-5:1釋經(上)

        今天給你們說一個聖經故事。這不是說給小孩子的童話故事、不是說給慕道者的寓道故事、也不是滿足好奇心的民間故事。哲學地說,是關於故事角力的故事。
豈能只是OIA?

豈能只是 OIA? 

詮釋經文的關鍵,通常都不是歷史文化字義(我也有在建道教希臘文的!),而是經文隱含的故事假設,及對現存的傳統作出更新。歷史文法字義的查經步驟,就如 OIA 歸納性查經法,本來都是有益的。嘗試客觀抽離地觀察一段經文 (Observation),誠意是一份對經文的尊重。但這種意識形態有一個危機,就是以為解釋一件歷史事件或一段經文,其最理想模型就是一個可客觀論證的科學實驗 (verifiable interpretation)。漸漸地,解經就演變成理性的修練,靈修詩歌敬拜就是感性的體會。這種讀經還有一個危機,就是當你已經對一段經文讀到滾瓜爛熟時,你的閱讀興趣就會不斷下解。越讀越悶,越讀越老油條… 敘事神學看到的讀經,並不是這樣。

敘事神學釋經:兩個婦人兩個約

引言 在加拉太書四章21節至五章1節的論述中,為了回擊敵對者的謊言,保羅引用了不少篇幅的舊約內容,來論證福音與律法的關係。本文將利用法國哲學家保羅·利科 (Paul Ricoeur) 的敘事理論,著重探討保羅在四章21節至五章1節的詮釋。這段中,保羅接連用了創世記撒拉和夏甲的故事,以及以賽亞書五十四章1節的內容。因此,本文將先分析其中涉及的以色列故事,再進一步探討保羅是如何在加拉太處境下,融合了基督的故事、自己的故事進行故事疊故事的新詮釋。最後,結合利科的三重模擬,嘗試分析藉著這段舊故事的新表達,保羅要向加拉太群體傳遞的價值認同。 研究方法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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