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獅子山不是我的獅子山
在我年幼的時候,大部份香港人都係看同一個電視台,看同一套的電視劇,分享著同一樣的故事,見證著一個故事的開始、發展及終結。那時,大部份香港的報紙,對任何一件事情的報導,都大同小異。那時,大部份香港人望見獅子山,就會自然地想起歌手羅文的歌,將自己代入一個在社會發奮向上爬的故事主人翁。盼望更上一層樓,明天會更好。大家的價值觀,睇野的角度都十分相似。面前的人生路,仿佛十分清楚,客觀,有規劃。主的掌權,似乎顯而易見。然而,呢種客觀人生路的現象,在近年卻出現了巨大的轉變...
4. 捍衛我們的「核心價值」
要知道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第三個意義來源,我們必須認識猶太人在兩約之間,是一直如何使用這個字。打開《七十士譯本》,我們就會發現 πολιτεύομαι 的意思,不單關乎另類的生活方式,或效忠城市憲章的公民意識。根據猶太人的傳統,πολιτεύομαι 更是一個具有「神權政治」 (theo-political connotation) 內涵,結合天與地的見證行為 (act of testimony)。始自主前第二世紀,每逢遭受外敵的侵犯,猶太人就常用 πολιτεύομαι 去表達他們在逆境中,仍舊決意堅守摩西律法,捍衛他們的「核心價值」。當外敵視他們的忠誠為自討苦吃,是「信得太迷」;個別的猶太人卻不退縮,並以此為他們的「以色列群體身分」 (collective identity of Israel)。
四角賽(2):傳統保羅:「我是基督徒,不再是猶太人! 」
一般來說,在廿世紀以先,更正教視信主後的保羅,為一位跟「猶太教」割席的基督使徒。未信主的保羅,就如當時的猶太人一樣,是靠自己的努力及好行為,嘗試去到換取救恩,亦即是所謂「律法主義」(legalistic Judaism)。好明顯,這些猶太人一定是徒勞無功,是全然失敗的。這些猶太人的心境,有兩個可能的特徵。一方面,某些人成功地自欺,以為自己已經達到上主的標準,自以為義 (self righteous)。另一方面,某些人不斷被自己的良心責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根本是有罪的人,不能滿足上主聖潔的要求,並非無可指摘(羅七18,腓三6)。保羅在未歸主之前,就是面對這樣的困境。外邦人,雖然沒有摩西律法,但他們與跟猶太人的問題,沒有兩樣。根據以上角度,保羅神學的核心,就是被良心責備的人,如何在法庭的場景,在那位聖潔的法官面前,得蒙赦免,被判無罪,亦是稱義的意思。
我們都是無用的僕人?
7 「你們當中誰有僕人耕地或是放羊,從田裏回來,就對他說『你快來坐下吃飯』呢? 8 他豈不對僕人說『你給我預備晚飯,束上帶子伺候我,等我吃喝完了,你才可以吃喝』嗎? 9 僕人照所吩咐的去做,主人還謝謝他嗎? 10 這樣,你們做完了一切所吩咐的,要說:『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所做的本是我們該做的。』」(路加福音 17:7~10)
這是一段非常難解的經文。絕大部份的釋經書都將焦點放在兩方面。第一方面是主人與僕人的文化背景,究竟是屬於較早期的,較仁慈的以色列人體系,還是較後期的,較嚴苛的羅馬帝國體系。筆者認為較大機會是屬於前者,即較為容許主人與僕人之間,存在一份較多彼此尊重的關係 (a relationship of reciprocity)。
第二方面,是第10節「無用的」之原文 (ἀχρεῖος)...
一條「低能」問題,及 點解佢係咁樣祈禱架呢?
一條「低能」問題,但讓我傻傻一問:
請問大家祈禱的時候,會否常用「屬靈爭戰」的方式去禱告呢?會否將自己的心靈世界,看為一場上帝與魔鬼不斷角力的爭奪戰?祈求上帝大能的釋放?
還是你不習慣這樣禱告?可能…因為習慣一種在主前認罪禱告的模式,或覺得這類禱告是靈恩派的作為?或基督已經得勝,所以不需這樣禱告?
很多年前,當我還在一間福音機構事奉的時候,我就時不時參與一些爭戰式的禱告。或許受著韓國宣教士的影響,我們禱告時都傾向大聲宣告,並且一路搖動著身體。信賴著機構的傳統及訓練,我也在禱告中有學習,然而禱告的「功能」,都是為以事工為焦點。這種「爭戰式風格」,與我中學信主後就參與的教會,非常不同。教會的相對較溫文。基於牧者視教會如學校的理念,禱告內容都更多建基神話語,投入的激情卻較少。認罪較深入,內省亦較多。然而,機構及教會的傳統都不約而同地都告訴我,要與靈恩派保持距離。那些 Victory over Darkness, Bondage Breaker...
四角賽 (8):瞄準基督教「開火」的新興保羅神學:「極端派」(Radical Paul)
當「天啟派」的保羅以為自己已經「升到天上」,「極端派」 的保羅卻堅持「留在猶太人的地土上」。「極端派」又名「在猶太教裡的保羅」(Paul-within-Judaism),反對「傳統派」及「新觀派」視保羅為反猶太教,或視教會為取替聖經裡以色列的身份。 他們高舉保羅的猶太背景,認為所有其他的派別,都犯了時代錯置的錯誤,以後世的基督教的思想讀入第一世紀的保羅 (anachronistic Christianization)。 在他們眼中,上主給保羅的召命,是叫他成為「非猶太人的使徒」(an apostle to non-Jews)。 保羅寫的信,全都是為了基督的外邦跟隨者而寫的,故此我們不應將他對外邦人的處境性勸勉,系統化為放諸四海皆準的原則,甚或看之為針對猶太教。 保羅從未要求猶太人改信「基督教」。保羅以及其他猶太人 (Judaeans),在跟隨基督之後,仍然維持他們猶太教徒的身份,並繼續持守摩西律法各樣的要求。 簡單來說,保羅根本不是一個基督徒! 極端保羅會這樣說:「我是猶太人,我不是基督徒!」
客觀理性的童年世界觀
"客觀理性的童年世界觀"
講一個故事,談一段回憶。記得我在中學時,我喜歡理科卻不喜歡文科。其一原因好功利,就是理科比較容易拿得高分數。無他,因為理科的知識似乎都是客觀的 (generally speaking),文科的評審卻都是主觀的 (generally speaking)。為了得著高分數,我自己就應該選擇理科。那時,我還以為理科就是適合男仔,文科就是適合女仔。後來認識了 MBTI (16型人格),才知道不是那麼簡單…那時,我相信這個世界絕大部分就是以客觀理性的思維去運作。數學是這樣,物理是這樣。人世間的事情都是這樣。
認識耶穌也似乎是這樣。那時候讀的護教書籍,也給我這種感覺。上帝是誰(或祂是什麼)?上帝就是 "I am who I am" (出3:14),是一個永恆的本質 (essence),是一個我們能夠以客觀歷史文法字義的方式,藉著柏拉圖式的意識形態去到 Mirror 的上帝。認識神就好像是認識一堆系統教義。
敘事神學看到的神及聖經,並不是這樣。下回繼續講...
「好撒瑪利亞人」的 Ricoeurian 解讀
在一個以功能為本的社會,人的行為是由角色去主導。活在這種社會,我們「沒有」鄰舍,因為鄰舍不符社會制度主宰下的角色類別 (role category)。人有很多社交角色要「扮演」,但卻不必需要代入故事。人唯一要作的,就是跟著這社會機器中的鏈輪角色 (cog) 劇本,跟著它去運轉就可以了。按Ricoeur的敘事哲學,這種人生故事,很有common sense,人云亦云,很 idem (what of the self)。
在第一世紀猶太人的眼中,撒瑪利亞人是一個「社會被遺棄者」(social outcast)。他們沒有什麼社會地位,沒有什麼社會角色,沒有什麼既定責任。他們屬於「沒有類別的類別」 (the category of the...
與神「埋身肉博」的讀經、靈修及釋經:利科三重塑形理論反思
作者:雨辰
在筆者教會的教導底下「讀經」、「靈修」及「釋經」其實是三個不同的屬靈行動,三者有著不同的目的,「讀經」主要是建立恆常閱讀聖經的習慣,令信徒熟悉經文,希望可從經文中看見亮光;「靈修」主要針對某節經文作出生命的反思,又或者閱讀某些屬靈書籍,讓信仰及生命有所更新;「釋經」就是集中於某一段經文作出仔細分析,引導我們從中作出反思及應用,常用的方法為「OIA」及「分比問想」。但課堂以後筆者對三個屬靈行動有更多的反思。
Ricoeur理論更新了「讀經」、「靈修」及「釋經」的意義,三個看似獨立的屬靈行動應視為同一個屬靈行動。Ricoeur理論其中一個重點就是「三重塑形」(Threefold Mimesis),Ricoeur強調人會以一個狀態或處境(Mimesis 1)進入到文本世界(Mimesis 2)當中,文本包括了聖經或其他屬靈書籍及資料,然後通過閱讀,人的狀態會與文本產生衝撞,或受文本刺激後,人將會產生出另一個新的狀態或領受(Mimesis 3)。當人不斷重複地閱讀時,自然就會形成一個螺旋式的循環,不斷進出文本世界,不斷反思。在這個理論下,每一次的「讀經」、「靈修」及「釋經」其實都是有同樣果效的屬靈行動,人會經歷這個螺旋式的過程,而非通過三個個別的屬靈行動,將習慣、反思及應用分成三個割裂的目的。三者是互為影響的,每一次的閱讀都是文本對人作出邀請,挑戰人的生命要作出改變,因此生命要有改變或反思,不再僅限於某一個的屬靈行動之中,而是通過每一次的閱讀都能夠產生出改變。
基督徒講故仔的兩大智慧
這是一個我講故事的世代。看著我兩個小學生兒女的成長,我已看見他們的將來,將離不開 youtube channel, OBS studio, Zoom Webinar, discord server… 面對這個 *我* 講故事 (iNarrate) 的新一代,基督徒必須知道自己的角色,不是吸收客觀的聖經知識,更是一個「講故佬」 (story-teller)。



















